關說獲輕判 張通榮道歉、不會上訴
張通榮發出聲明,表示向社會大眾及警方致上最深歉意。資料照
前基隆市長張通榮涉關說縱放毆警婦人,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依職務強制罪,輕判他
1年8月、緩刑5年,判決比一、二審都輕,需繳交公庫150萬元及80小時義務勞務。
張通榮隨即透過律師胡原龍發出聲明稿,表示感謝給予緩刑機會,要為過去不良示範,向
社會大眾及警方相關人員致上最深歉意,將投身公益,彌補過去所犯的錯誤,另外,根據
律師胡原龍表示,張通榮目前並沒有上訴的打算。
張通榮被控在101年9月得知廖姓女子酒駕拒攔檢還打傷女警,他到基隆安樂派出所質疑警
員執法過當,並關說縱放廖女。
張通榮今天在聲明稿中表示,一路從基層里長、議員到市長等職務,從政四十年,在此次
司法審理過程中,他認為在為民服務時,未能適當拿捏分寸,造成社會和警方不必要的困
擾,並非他本意,也自責不已。最後,張通榮表示,要再次感謝法院給予他自新寬典。(
突發中心/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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