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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r待命無加班費? 喜來登:結算後核發
自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批踢踢上有網友爆料,日前客戶要求喜來登飯店提供三名私人管
家,於邦交國副總理、外交部長以及大使訪華行程期間,打理所有外賓生活起居,三位私
人管家必須在5天120小時於飯店待命,公司居然只判定上班40小時,引起網友質疑和熱烈
討論。
喜來登飯店則回應,並未要員工竄改打卡記錄,三名管家在外籍賓客要求服務時到班,可
先打卡上班,工作8個半小時後再打卡下班,至於待命時數,公司會在結算後,一併在薪
水中核發,並沒有不給錢、只能補休的情形。
至於投訴人指的「薪資陰人不要臉」,喜來登說,投訴人面試時,面試主管講的是試用三
個月月薪是28000元,但聘書發下來時月薪是27000元,投訴人當時即應反映,三個月期滿
後喜來登會依個人表現及能力調整薪資,並沒有要陰人薪資。
喜來登說,該投訴完全是主管與投訴人溝通不良所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表示,目前並未接獲民眾投訴
此案。葉建能指出,針對此案,必須了解所謂「待命」的性質,如果待命期間仍受僱主指
揮監督,且不能自由活動,就還是要認定為實質工時,若業者延長工時,就應該給加班費
,否則違反《勞基法》第24條,可開罰2萬到30萬,另外業者一天不得讓員工總工時超過
12小時,否則也違反《勞基法》第32條,可開罰2萬至30萬元。
葉建能表示,將派員去喜來登飯店勞檢,由檢查人去認定,若喜來登確實讓員工每天工時
超過12小時,將可依《勞基法》第32條,罰2萬到30萬元。民眾如要投訴也可撥打台北市
民當家熱線1999(或02-27208889)轉勞動基準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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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聘書就是寫明試用期只給2萬7
而不是當初談好的2萬8不是嗎?
2萬8還是負責面試的主管自己嘴巴講的
這哪叫做溝通不良...
有沒有如果今天沒有爆出這件事情,待命時數的錢還會不會結算的八卦?
美國的喜達屋總公司知道台灣的飯店掛它們的牌卻做可能苛刻勞工的這種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