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簡苑玲/塵爆百日 當初說該負責的,現在呢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10-13 18:04:36
※ 引述《Orzer (Orz Life)》之銘言:
: 看著傷友們的故事,17歲80%、20歲70%、17歲80%......好像80%是多麼稀鬆簡單的數字.
: ..
: 多麼年輕的生命阿、卻要面對自己全身超過一半以上的巨變。你我都清楚燒燙傷的復原是
: 一條漫長的道路,復健的過程很痛、會和家人有摩擦、社會大眾不夠了解我們可能會有的
: 困難或需求,這些都是我們會遇到的困境,但才過了短短100天,新聞媒體的熱度卻已經
: 退去,是不是我們活了下來、撐過了生命危急的那段時刻,就不再需要關注了呢?
: 我想,現在才是需要大家關心的時候阿!責任的追究與歸屬究竟該怎麼處理?活動主辦呢
: ?八仙呢?政府呢?當初不是說,該負責的一個都跑不掉,現在呢?
: 再說,就算有賠償又怎樣?換不回我健康的身體、喚不回死去的12條靈魂、無法彌補傷友
: 們心裡的痛和身體的疼痛,聽說善款第一階段要發放、會按照傷者嚴重程度分成十級,我
: 還不知道我被分成哪一級呢?社會大眾的愛心善款,究竟能不能被妥善利用?
: 那麼,現在的我們能做什麼呢?
: 傷者積極復健、家屬們努力團結、社會大眾多去了解燒燙傷的復原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接
: 受並包容傷友
: 還有「臉部平權」!不因為任何人臉部的缺陷或特徵,而有差別待遇!最後,據說前三個
: 月的醫療費用要由善款支出,但目前似乎仍由健保代墊,希望最後這個健保大洞真的能被
: 補上,不要影響未來病人就醫的權利、以及醫護人員的福利,我們也需要大家持續關注後
: 續的責任追究,請千萬不要讓這件事情不了了之,否則激情過後,我們的社會又能從這場
: 慘痛人禍中學到什麼?
: 真心希望這樣的重大公安意外不要再發生了呀...這段時間心裡的感觸很多,「生命無常
: 」,說來容易,卻要用整個生命去體驗無常的內涵。
: 嘿!什麼都能撐過去、一切都會過去,人生沒有什麼好執著堅持,唯有活在當下、珍惜當
: 下,是嗎?
: 這段時間以來,身邊有許多人兒,提供許多協助與真心的關懷,真心感謝大家、除了感謝
: 、還是感謝。
我不是法學或行政專長,但是看完這篇心路歷程有幾點想法想跟各位版友討論;
就事故的過失檢討,以前習慣用「個人」的角度去批判,
但如果能有完善的「系統」,亦即完善的制度與徹底執行的把關下,
無論呂忠吉、慣老板、阿狗阿貓去舉辦活動,
都可以把災難的發生率降到最低,災難發生了也要把傷害控制到最小:
這個責任在各方面或許是這樣:
1. 主辦者(呂忠吉):
(1)災難避免:準備充足滅火/急救設備、規劃流暢的逃生動線。
(2)傷害控制:收取入場費的同時,有投保適當理賠金額的意外險。
2. 輔導機關(新北市):
(1)災難避免:嚴格審查活動計畫與現場實地訪視,通知鄰近警消機關備案。
(2)傷害控制:整合轄區內及鄰近的救難醫療資源,迅速救援並分送醫院。
3. 中央政府:
(1)災難避免:修定詳盡合宜的消防法規、對地方的消防配備與人力汰舊換新。
(2)傷害控制:長期培植國內燒燙傷醫療、身心復建、與就業輔導機構資源。
不然天災人禍都依賴善款,對於下次災難只能「希望別再發生」,
歷史只會一再重演。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3 18:05:00
你要討論的東西是什麼?
作者: jeffych (小灰灰)   2015-10-13 18:10:00
閱,准奏! 您提到的應該都已有規範,不過實際執行起來...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5-10-13 18:10:00
我想討論「責任」不侷限在賠償與刑責,還有制度的改革
作者: harry280500 (laiion)   2015-10-13 18:37:00
主要問題不是規範,是講一套做一套,有心給推
作者: mintex (mintex)   2015-10-13 18:43:00
比起其他的災害算是給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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