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律師:檢舉違規≠妨害秘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10-15 11:19:09
民眾是否會因檢舉違規,吃上官司?法界人士表示,妨害秘密罪要有拍攝隱私部位、與非
公開場合等兩大要件,車輛停放在道路旁,屬公開場合,民眾蒐證違法行為非意圖犯罪,
法律不構成違法。但若男女車震,自車外拍攝就可能觸法,常有夫妻抓姦蒐證,卻吃上妨
害秘密罪官司。
開業律師李學鏞表示,刑法315條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屬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
金。
他解釋,民眾拍攝路旁停放車輛檢舉違規,已排除刑法的「無故」條件,加上停放地點非
自家密閉空間,也未拍攝身體隱私部位,明顯不符拍攝「隱私部位」與「非公開場合」等
兩大要件。
但若男女到偏遠區或在車上車震,捉姦隔窗拍攝畫面蒐證,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李學鏞
指出,妨害秘密罪是男女捉姦最常被反告的法條,就算公開場合蒐證,也可能涉及刑法被
起訴,建議「捉猴」最好還是有警方陪同。
李學鏞舉例,曾有婦人懷疑丈夫偷腥,在自己轎車裝行車紀錄器,丈夫開她車到山區車震
全被拍下,丈夫控妨害秘密,檢察官因車屬婦人所有,不起訴處分。
律師:檢舉違規≠妨害秘密
udn.com/news/story/7321/1242910
作者: ericinttu   2015-10-15 11:21:00
ID正確
作者: yuneck (0.0)   2015-10-15 11:21:00
上次那個車內打手槍被偷拍的 可以反告妨礙秘密了XD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0-15 11:22:00
檢舉違停車輛可以排除無故條件 為什麼通姦蒐證就不行?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0-15 11:24:00
通姦還怕人抓喔 怎麼不去吃屎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10-15 11:27:00
立委怕被偷拍八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10-15 11:28:00
因為車內不是公眾場合但如果車子是蒐證人所有,即無他人隱私問題,如文末案例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10-15 12:31:00
ID正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