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噁心倒貼強國」 王思佳怒告《自由》不起訴
2015年10月14日12:03
《自由時報》今年1月23日,以「王思佳微博交待祖籍 挨譙噁心倒貼強國」為標題,報導
藝人王思佳上《康熙來了》節目的談話內容,王思佳認為這篇報導已損害她的名譽,對撰
稿的鍾姓記者及下標的胡姓主管及總編胡文輝提出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報導
論符合合理評論原則,並無真實惡意,處分不起訴。
王思佳在今年1月20日播出的《康熙來了》節目,擔任「台中市的代表」與其他來賓討論
台北人與其他縣市的人有什麼差別,然而這集節目在同月的14日錄影,王先在微博昭告天
下「我爺爺是湖北襄陽人、奶奶是四川人!所以我祖籍是湖北人!但我是在台灣的台中市
出生。」
節目播出後,PTT開始熱議,《自由時報》主跑娛樂的鍾姓記者在採訪後,在1月23日以標
題「王思佳微博交待祖籍 挨譙噁心倒貼強國」,報導「32歲王思佳日前上『康熙來了』
當『台中人代表』,她14號錄影時不知哪來的罪惡感,覺得自己即將背叛強國,竟先打預
防針猛喊『我祖籍是湖北人』,網友譙翻她噁心、倒貼強國。」王思佳不滿報導,提出告
訴。
鍾姓記者到案後否認有妨害名譽的犯意,供稱他是上了PTT見到鄉民熱議,也看了王思佳
的微博,當新聞見報前為了平衡報導,還打了電話給王思佳,但電話沒通,另外又打給經
紀人,但未得到回應。總編胡文輝則供稱,娛樂新聞的標題並非由他管理。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演藝人員為公眾人物,難免受到媒體的關注及檢視,這次事件的
報導內容可受社會大眾公評,記者報導符合合理評論原則,沒有真實惡意,主觀上並無誹
謗的故意,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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