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檢察官女兒 黃世銘遭求償141萬
前總長黃世銘遭判刑確定後,又遭求償141萬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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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12:31
最高檢察署前總長黃世銘向總統馬英九洩露立法院長王金平疑為立委柯建銘
關說貪污案的監聽譯文,引爆九月政爭,黃世銘因此遭判刑定讞,而當時決
定不上訴,導致柯建銘無罪定讞的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也認為自己及女兒
遭最高檢所屬的特偵組違法監聽,提告要求黃世銘、當時經辦柯建銘貪污案
的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應連
帶賠償221萬5000元,並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 4名被告僅黃世銘親自出庭,他辯稱,林秀濤提出的
是民事訴訟,而依最高法院判例,《民法》是保障私法上的權利,但林秀濤
說自己訴訟權受損,這是公法上的權利,因此林秀濤的提告程序有誤,應判
她敗訴;鄭深元等被告委任律師也強調,全案是依法監聽,並無違法,也無
侵權。
林秀濤的律師指出,黃世銘、周占春等 4人應就違法監聽部分,連帶賠償林
秀濤26萬5000元、賠她女兒15萬元,另針對特偵組未分案即以被告身分偵訊
林秀濤,沒有讓她行使防禦權部分,黃世銘、楊榮宗、鄭深元應連帶賠林秀
濤50萬元,而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又說林秀濤情緒不穩,應賠償林秀濤50萬
元,至於楊榮宗及鄭深元對外發言提及有關林秀濤的不實指控, 2人應賠償
80萬元。
總計林秀濤向4人求償共221萬5000元,其中黃世銘遭求償 141萬5000元,法
官訂12月1日再次開庭。(劉志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