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之銘言:
: 閒來沒事看了日本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鹹豬手事件簿》
: 片中主角
: 1.被女高中生指控是電車癡漢
: 2.沒有其他人證物證,只憑被害人指控
: 3.對主角有利的證人被排除在偵察程序外
: 4.警方訓問時沒有事先告知主角他的權利(米蘭達宣言)
: 刻意誘導主角做出不利自己的供述和筆錄
: 5.檢察官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6.法官在沒有明確證據的情況下還是判主角三個月
: 7.2ch人氣-1
: 同樣事情發生在台灣
: 不要說法官判無罪了
: 大概在檢察官那邊就直接不起訴
: 說不定移送的警察還會被檢察官虧兩句:這種不是現行犯又沒證據的還把它送過來?
: 看看現在一堆還沒到法院就先被檢察官認證的破麻
: 台灣司法是看黨證和案件性質在判
: 通常只要案件沒政治色彩大都還算公平
: 但日本司法似乎是看「空氣」在判
: 管你首相還是平民,管你是不是政治案件
: 當「空氣」不在你這邊時,就算清白也可能會被判有罪
: 有沒有日本司法比台灣還鬼島的八卦?
日本的法治水平還是比台灣高許多的
台灣一般社會大眾平時根本沒有甚麼機會接觸司法實務,
不要說一般社會大眾,
就連法律系的學生在學階段都未必有很多機會餐與實務了,
就台灣現況而言,
就刑事訴訟法方面,
大家都知道,在學的時候學一套,
到了實務界又是另外一套,
只有少數天真浪漫的人會覺得刑警、檢察官真的是好棒棒,大家都很乾淨,
台灣的人權落實,
江國慶那類的案件已經是歷史的產物,
現在根本不可能再次發生 = =
是舉一例,理論上被告是受到無罪推定原則保護,而且應該是不自證己罪,
簡單說,被告基於保護自己是可以保持沉默甚至是說謊的,
但是證人則是沒有上述保障的,
現在實務上,屢見不鮮檢警先把犯罪嫌疑人叫來,說要釐清犯罪嫌疑,
問了一對問題之後,
再宣讀95條的更是所在多有,
這某程度還算是有良心的,
起碼還有告訴過你/妳的權利,
更遑論對於一般民眾而言,
光是在警察局就要面臨多大的壓力等等,
怎麼還有鄉民真的相信台灣的刑法都判得很輕云云,
是只要沒有死刑,所有的罪犯都太輕是不是?
要不要真的去看看台灣的監獄環境有多"優質"
進去蹲一個月看看是不是就會開始思考社會結構的問題,然後開始支持刑法的謙抑性?
不要活在想像中的安全中,就覺得自己決不會墜入地獄..........
台灣的司法環境沒有你想得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