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若開放外系去考醫師,是否能解決醫荒

作者: wushanglin (530)   2015-10-17 11:35:20
上一篇文有人提到lovetiti大大您是醫師
不知道真的假的
※ 引述《lovetiti (愛太太)》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若開放外系去考醫師,是否能解決醫荒
: 時間: Sat Oct 17 11:01:5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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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講到這個話題,就一定要提流浪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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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請問一下各位,流浪教師的下場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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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讓老師變成高度競爭的行業,一個煉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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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必須很有能力又很努力,才能從一堆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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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有機會,可以去看看教師甄試的盛況,
:
: 這些人都是用燃燒生命的氣魄在考試的。
:
:
: 而且就算你考上了,也隨時有一堆強者在等著取代你,
:
: 所以你必須戰戰兢兢,不能有絲毫鬆懈,否則隨時會被幹掉,
:
: 同時因為人才夠多,不怕物以稀為貴,
:
: 所以老師的薪水不會被漫天喊價。
:
:
: 但如果是在以前,讓老師跟醫師一樣,可以躲在國家的保護傘下,
:
: 壓力在考上師範大學後就解除了,從此就是特權人生勝利組,
:
: 只要能畢業,就能有很好的工作、很高的社會地位,
:
: 而且就算你能力比人家差,也沒有一個合理的機制可以叫你滾蛋,
:
: 更沒有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可以降低你的薪資。
:
:
: 確實,流浪教師讓很多老師苦不堪言,
:
: 因為有更大的壓力、更強的競爭、以及更低的收入,
:
: 但這些老師們損失的權益,卻是讓整個國家都受惠了,
:
: 我們可以用相對合理的薪水,就請到很認真、很優秀,
:
: 真正有心於教學,並且願意為此燃燒生命的人。
:
:
: 所以開放醫師管制,也是一樣的道理,
:
: 畢竟資原有限,而特權就象徵資源不公平的劃分,
:
: 當你大幅削減醫師的職業特權,就是讓醫師以外的所有人受惠!
:
可現在的問題應該不是醫師過太爽
醫師不夠競爭
醫師爽爽混......之類的
而是四大科太操會被告又沒有相對應的酬勞
所以才沒人要去
因此你提出的方法並不是針對現在的問題
完全不是對症下藥
無法有效解決四大皆空
: 推 Kermei: 回某樓 開放以後 限五大科不得轉科啊
作者: just8811   2015-10-17 11:36:00
打到臉都腫了@0@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39:00
比原PO懂上許多-法律對社會價值進行評判賞罰-當有人濫用某種社會需求而給他的特許途徑 憲法哪裡反對立法者給制裁?原PO可別像那些高喊生命權所以死刑違憲的人一樣的邏輯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1:00
哇!用刑法限制轉科,那人家一開始就不去不行?
作者: osiris34 (逆襲天月)   2015-10-17 11:41:00
我覺得衛服部還蠻愛拿法條約束醫生的阿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5-10-17 11:41:00
用刑法約束職業還自以為懂哈哈哈哈哈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2:00
樓上腦袋多想一下 不去就沒有實習資格-法規不會定嗎指va網友的觀點某些人的邏輯跟法律大教授們自以為很懂所以反對死刑 還說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3:00
你到底在說什麼?四大科就爛坑呀,你再設什麼人家一開始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3:00
那些不知死刑的存在侵犯生命權叭啦叭啦 真是哥倆好的口吻~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5-10-17 11:44:00
用刑法直接規定所有取得醫師執照的都run五大科十年好了反正現在pgy也有點類似的味道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44:00
刑法是這樣用的?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5:00
D網友說的沒錯 可以做啊 醫界既得利益者擋住而已 如同某些立委擋住農舍啥的修法...歐盟啥啥專員曾指摘我國刑法中竟然還有死刑->套v網友邏輯我國刑法難道是這樣用的(用死刑侵犯人民生命權) 那麼本版
作者: isalin   2015-10-17 11:48:00
還真以為可以用刑法限制職業 XDDDDD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48:00
支持死刑存在的網友們全部面壁思過思考刑法這麼用的?好了~這才是公民教育的失敗 一群網友缺乏邏輯 只憑立場東跳西跳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49:00
刑法這樣用,只會沒人當醫生,更何況違憲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1:00
我是說外系考醫師而言 是(類似綁地區的)"公費生"的加強版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51:00
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侵犯了工作權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1:00
這樣搞下去像某K一樣派兵去抓人來當。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0-17 11:52:00
快修法 全大專院校科系都適用 就不用外勞啦 一個都跑不掉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2:00
然後用繳錢換不必去偏鄉服務了事--好聰明好棒棒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2:00
你說加強就加強,而且人又不是傻子,違約要關誰還考?
作者: StBear   2015-10-17 11:53:00
公費生是有用刑法限制?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0-17 11:53:00
哇!那本系的轉科上不上刑法?
作者: Kermei (one)   2015-10-17 11:53:00
那麼怎麼不恭敬拜讀大教授們說死刑違反憲法15條生命權??若某些網友沒有主張死刑違憲 那就別急著腦補工作權受限~~生命權被刑法剝奪 版上都找出理由反對法律系教授觀點了工作權受限制 唉喲版上突然爭執說這有沒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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