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zbaby123 (飄零之羽)》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http://goo.gl/XOx4Xf
: 約3.3萬援交 一夜3次郎落跑
: 一毛沒付 丟包援交女
: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0歲葉男開出「一夜3萬3000元」天價,與援交妹小雪
: (化名)在摩鐵一口氣嘿咻了3次,「一夜3次郎」洩慾後,竟雙手一攤說身上只有800元
: ,謊稱可共同去領錢,再將小雪載到超商丟包,小雪怒控葉男性侵、詐欺兩罪;桃園地檢
: 署認為,葉男若違反小雪意願,小雪怎可能和他再做第2次、第3次?故認定不構成性侵,
: 但詐欺罪部份則予起訴。
: 檢方調查,葉男在今年2月13日凌晨2點多,邀小雪到中壢某汽車旅館性交易,葉一晚嘿咻
: 3次,堪稱一夜3次郎;不過小雪指控說,她握有與葉男的line對話內容,原本約定好一晚
: 性交易代價3萬3000元,當天葉載她離開汽車旅館說「我付了汽車旅館1千元費用後只剩
: 800元,等等再到超商領錢給妳」,卻把她丟包超商,逃逸無蹤,line他也已讀不回。小
: 雪不甘人財兩失,控告葉涉嫌詐欺、性侵。
: LINE為證 詐欺罪起訴
: 葉男坦承允諾支付小雪3萬3000元,但當天沒帶那麼多錢,坦承詐欺但否認性侵,他供稱
: ,小雪若無意願與他發生性行為,雙方怎麼可能「一夜做了3次?」
: 小雪則說,第1次確實是她自願的,但第2次她跟葉說「不要做了」,還用手頂住葉的肩膀
: 、踹他的鼠蹊部,但仍被葉性侵,結束後洗完澡又發生第3次性行為。
: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葉男如有違反女子意願,照常情怎麼可能還有第2次、第3次?認
: 為葉的行為涉及詐欺,但不構成性侵。
我們來看一下,詐欺有多嚴重
1. 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作如下分析: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
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
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
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
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
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
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
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
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詐欺罪章包括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收費設備詐騙罪、
自動付款設備詐騙罪、電腦詐騙罪、常業詐欺罪、準詐欺取財罪,
及準詐欺得利罪,上述各罪法定刑罰高低各有不同,故其追訴期間亦有不同,
除了收費設備詐欺罪追訴期為五年外,其他之罪都是二十年。
意思是說,現在援交的,如果沒有收足錢,都有20年的追訴期囉?
而且檢察官認為,出來援交肉體就是財產,所以理應受到法律保障囉?
馬的,有沒有法律高手解釋一下啊,
我現在宣布,性交易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