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rial (deoo)》之銘言:
: : 法治是依法治理
: 先抱歉, 我不是想冒犯,
: 只是我必須指出, 這個不是「法治」, 法治絕不是依法治理.
: 法治是「沒有任何權力高於法律」, 因此, 法治是「權力被法律約束」.
: 我再強調一次,
: 法治是政府守法.
: 不是依法治理.
: 所有政府, 不論是否法治, 都是依法治理, 只是現實根本不可能出現寫一條
: 法律就能夠 100% 完整執行, 就像亂過馬路衝紅橙, 這是犯法的. 但每天都
: 會有很多人這樣做, 有些人被抓, 有些人沒被抓到, 法律定下來, 總會有實
: 際上漏網的地方.
: 「依法治理」看似有道理, 但其實只是政客的花言巧語, 因為法律先天就不
: 會能夠治理所有情況, 法律永遠都是抓到部份犯行, 另一些犯行則閃過. 政
: 客提出依法治理時, 往往就是說, 我在對付我的敵人時, 我會引一條法律,
: 稱之為「依法治理」, 「依法行政」.
: 但例如在專制國家, 法律根本就是統治者自己立下的, 他可以先為了對付一
: 個敵人立下一條法例, 例如「支持 XX 獨立就是犯罪」, 然後再「依法治理
: 」, 拿這個法律去抓所有異見者.
: 這是依法, 卻不是法治, 因為存在著一個可以隨便立法的權力. 倒過來說,
: 跟統治者有利益關係的人, 他可能就看不到, 不會治, 或者說證據不足, 例
: 如貪污有罪, 但跟統治者利益相關的人, 永遠都是證據不足. 他沒有違反法
: 律, 只要沒用心去搜集證據, 那些人很容易就可以脫罪.
: 當然有些人去到這點會定義, 依法治理不就是 100% 所有情況都抓到才叫依
: 法治理嗎? 但這就像說要 100% 抓到所有亂過馬路的人一樣不現實, 因為要
: 抓到所有人需要非常高的成本代價, 而且更要命的是, 這就是意味著要加強
: 執政者的權力.
: 例如要 100% 抓到亂過馬路的人, 政府就應該要在所有的道路上, 裝上攝影
: 機, 並需要僱用大量的警察, 一方面他的成本非常巨大, 另一方面, 這開通
: 了政府監視全個國家所有人的工具, 因為他要依法 100% 治理, 自然你要先
: 給他 100% 執行的資源, 而他掌握了這些資源, 他會卻可以用來打擊異己.
: 依法治理這個想法, 其實走向的絕不是法治, 而是不斷增加政府權力的極權
: 主義. 法律本身就不是一種能夠百份百完全執行的東西, 而且越追求嚴格執
: 行法律, 只會令警察權力越來越澎脹. 但就算警權無限澎脹, 法律還是無法
: 做到百份百執行.
: 因為法律就是治不到執法者.
: 單純的「依法治理」,
: 權力階級與執法者,
: 永遠就是法律的漏網之魚.
: 若要求執法者「依法治理」自己.
: 那就完全是自律和道理的問題.
: 一旦當事人沒有, 這就立即崩潰了.
: 依法治理是一個錯誤方向.
: 所以才會有「法治」, 法治針對的, 正是這部份, 就是將統治者和執法者,
: 都列入法律的管制範圍裡. 統治者和執法者, 沒有立法的權力, 也沒有審判
: 的權力, 會有一個獨立於他們的權力, 去立法, 也有一個獨立於自己他的權
: 力, 去判斷他們是否犯法.
: 他們是否「依法治理」, 根本不重要, 因為他們不依法的時候, 這個體制會
: 懲罰他們和剝奪他們的權力. 法治就是講存在著這樣的體制, 跟他個人守不
: 守法, 毫無關係, 他們大不守法, 無論你權力多大你都要承受審判和後果.
: 就算你是執法者, 你也不代表法律, 你執法的行為本身可以是犯法.
: 根本不需要甚麼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這已輪不到行政和治理的人選擇依法
: 不依法, 因為他們沒權選擇. 權力者和執法人員, 他們不依法, 大家看不到
: 也許就像亂過馬路一樣可以混過去, 但被抓包了, 法院就會讓他們為所有的
: 行為承受法律後果.
: 華人之所以難以建立法治, 就是因為概念本身就是錯誤, 沒有了解到, 法治
: 是政府被法律威脅. 反而把法治想成, 政府自律, 主動的去「依法行政」,
: 其實把事情看成是政府是否自律, 已經不是法治, 而是人治. 哪怕是包青天
: , 完全根據法律, 公正無私的執政判案, 那也絕對是人治.
: 因為包青天再公正, 他都並不是人民有平等權立法, 也不是有一個完全獨立
: 皇帝動不了的法院去執法, 包青天只是出於自己有正義感, 以及宋仁宗仁慈
: 容忍他, 也就是這全建立在自律上. 他們只要有一天不自律, 還是可以濫用
: 權力, 而沒有人能治他們罪.
: 如果北宋是法治, 那麼就是存在著一個制度, 北宋的國民有平等的權力去改
: 變法律, 同時有一個機構, 在仁宗不依法時, 可以判包青天和仁宗違法然後
: 抓著他們.
: 立法, 審判, 行政這三項權力, 擁有一項權力的人, 就不能擁有另外兩項.
: 這樣才能夠達成法治. 包青天同時審判和行政, 就算他再自律, 那也只是很
: 好的人治.
: 華人建立的政權, 大多是中央集權的軍事政權, 這種中央集權, 本身就是一
: 種無上權力. 沒有任何外在的權力, 足以牽制這種權力. 法院只是這種權力
: 底下協助治理的附屬機構, 他只是拿來治小民, 治不了政府和真正有權者,
: 法院只是體制的小官而沒有超越政府的權力(大陸猶甚), 就算有法官或律師
: 想要挑戰這點, 行政權力也會使用自己的警察, 把這些人鎮壓, 抓起來, 或
: 者截斷他的經濟迫他就範. 人民也不知道立法的該是自己, 而認為立法和依
: 法的都該是統治者.
: 這就是沒有法治的原因, 因為華人普遍還未認識到, 法律的合理源頭, 應該
: 是被那些法律影響的所有人, 他們都應該有平等權利去立法. 而覺得法律的
: 源頭就是當初打仗贏了的那位仁兄, 以及他的後繼者. 同理, 華人也認識不
: 到, 這三個權力是分開而且互斥的, 一旦其中兩個結合, 事情又會走向那個
: 人必須自律, 那又回到人治了.
: 香港之所以能勉強維持法治, 是因為香港的法律體系, 還是連著其他普通法
: 地區, 可以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區(如英格蘭, 澳洲)的案例, 同時可聘用其他
: 普通法地區的司法人員, 可以存在著一個超越香港的國際司法體系, 去牽制
: 香港的政府. 當初廉政公署也是找香港人以外的人來開, 就是因為一大堆根
: 本就外國人, 才可以中立, 也因為是國際體系, 才有直接針對政府的約束力
: , 如果香港的司法全部由香港內部產生的, 保證一瞬間就會崩回人治.
: 所以要走向法治社會, 就是要否定甚麼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而要直接體現
: 到, 政府根本直接被剝奪立法與審判的權力, 法律不是執政的理據, 法律是
: 對執政者的威脅, 是背後的刺, 是架在太陽穴上的手槍.
核心觀念就是三權分立
這觀念無法在中國獨立產生
古代帝王如果違法要被關
行政權就要另外找代理人了
所以三權分立之前要先有選舉的民主觀念
不管是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
依法行政這個觀念是沒錯
可惜這四個字在台灣被馬英九玩壞了
依法行政是說行政權做事要依法
法律規定可以做的才能做
把行政權用法律規範起來
怕行政權任意擴大
刑法對人民的態度反而是
沒有規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
就是罪刑法定主義
所以中選會用行政命令說
開票時民眾不能錄影
才會有立委說沒有法源依據
要限制人民必須要依法
另外台灣也不算三權分立
除了有被人詬病的考試監察之外
司法權並沒有民意基礎
其中的準司法權(檢察官)
還隸屬在行政權之下
可以被行政權操控
表現出來就是人治的司法
郭瑤琪被關 林益世貪汙無罪等
讓人質疑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