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10-18 00:26:56※ 引述《Telemachus (Evolution)》之銘言:
: 【國民黨:今天我們完成了一件台灣民主的創舉!】
: 在國民黨全代會即將表決廢柱的時候…
: 主席:為求慎重,我們就用舉手錶決的方式,有沒有人有意見?
: 國民黨代表:我反對!我們要求應該用不記名表決!
: 主席:你是誰?你要反對要照程序來,你要有一百個人連署附議你才可以提案。
: (場控:議事協助人員請準備 議事協助人員請準備)
: 國民黨代表:我這邊有一百三十個黨代表的連署書,我們要求應該要用不記名表決!
: (現場混亂了一下)
: 主席:你們反對你們是誰?你們現在有一百個人在現場嗎?你們現在有一百個人到嗎?沒有在現場我怎麼知道你是誰你們有一百個人?
: (現場再混亂一下)
: 主席:好那麼如果沒有人反對,我們就照原訂舉手錶決,請工作人員清查人數
: 朱立倫演講還說民主是國民黨的核心價值,聽到都快吐了!黨內反對的聲音就這樣被搓掉,有何民主可言
: 出處:馬的報報 My Angel News
: http://on.fb.me/1ROm2zk
不對不對,議事規則規定,臨時動議要附議,沒有那麼困難呀。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philosophy.asp?id=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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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一動議除提議人之本人外,其他人均可附議。附議的手續,極為簡單,僅需有人聲
言:「本人附議」即可,附議人不必起立發言,其姓名亦不予紀錄,凡有表決權者均有附
議權,..................................(下略)
換句話說,只要現場任何一個人高喊「本人附議」,立刻就成立,無須任何條件。
一百多連署人,難道一個人都沒在現場?只要任何一個人在場並且敢出個聲,就OK了阿!
或許是有在現場,但是不敢出聲?那這樣的話就怪不得人了~你真的只要化瞎一聲就好了
恩,我會不會想得太天真了,跟最不民主的政黨講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