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成案,難度太高不可能。
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新北市把116的選舉當作對朱朱哥的不信任投票,
朱朱哥輸越多輸得越難看,他就會從馬英九2.0褪變成連勝文2.0從此GG了。
我實在搞不懂他們腦袋在想什麼,1129輸這麼慘黑箱是很大的原因之一。
昨天全代會為什麼還要堅持這樣搞,是教訓的還不夠嗎???
像柯P說的處於劣勢的選舉就要出奇招阿,KMT為什麼不換耐斯小公主來選阿?
她老公是我少數KMT講話還聽得下去的。
年輕選票應該會比朱柱都多吧?
反正深藍的老人只要看到黨提名就投了,要抓住的是年輕人這塊吧。不是嗎?
※ 引述《herculex (專打打手)》之銘言:
: 程序如下:
: 一、提案
: 二、選委會查驗提案人名冊
: 三、展開罷免案連署,人數要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的13%
: 四、連署名冊交由選委會審查
: 五、正式投票時,要有選舉人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投票、二分一以上同意才算成立
: 相關規定於選罷法75到92條,重要條文如下
: 第 75 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
: 一年者,不得罷免。
: 第 76 條 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提議人,由提議人之領銜人三人,填具罷
: 免提議書一份,檢附罷免理由書正、副本各一份,提議人名冊二份,向選舉委員會提出。
: 第 81 條 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
: 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三以上。
: 第 90 條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
: 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 以現在新北有效投票人數大概300萬
: 大概要有40萬人連署,150萬人投票,75萬人贊成
: 這樣趕在1129後提案,來得及明年總統大選罷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