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ro770880 (Ka)》之銘言:
: 「我是女同志,後面一個要捐血的T就是我的伴侶」
: 然後那位諮詢我的人員臉色凝重
: 就跟我說
: 「我們可能無法讓你捐血,因為妳性關係複雜」
原文部分恕刪
您遇到的這位諮詢人員
或許有可能是新手上路
對規定還一知半解
也請您多多包涵
奇摩前幾天有一篇專題報導
你的血是骯髒的?男性間性行為者的捐血禁令
裡面寫到規定如下:
《捐血者健康標準》第五條正面表列以下九種情形者「永久不得捐血」
一、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或其他經醫師認為永久不得捐血者。
二、曾有出血不止、抽痙或昏迷之病史者。
三、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四、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五、曾為AIDS患者。
六、愛滋病毒第一型及第二型(HIV-I / HIV-I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七、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一型(HTLV-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八、曾罹患庫賈氏病者(CJD)、曾注射人類腦下垂體生長荷爾蒙者、曾注射人類腦下垂
體親生殖腺素(human pituitary gonadotropins)者、曾注射牛胰島素等生物製劑者、
曾接受硬腦膜移植者或家族中有庫賈氏病(CJD)患者。
九、曾從事性工作者。
文中也談到
男同志被拒絕捐血這部份基於醫療安全考量是沒有問題的:
近日網路論壇《Dcard》上流傳一篇男大生的捐血經驗,經媒體報導引起廣泛討論。該男
大生因為誠實回答服務人員對於性傾向的詢問,表示自己為同性戀,而當場遭到拒絕捐血
;幾年以後再前往捐血,在尚未詢問之前就遭到服務人員直接拒絕。事實上,服務人員的
拒絕並沒有問題,因為依據台灣現行法律《血液製劑條例》授權之行政命令《捐血者健康
標準》規定,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下稱MSM)永久不得捐
血。此類規定稱為「捐血者緩捐政策」(blood donor deferral policy),是各國為管
制特定風險族群捐血,以確保血液品質的政策通稱。
https://tw.news.yahoo.com/-103407135.html
===========
認為自己受到歧視的人心裡可能會不舒服
但醫療安全也需要受到重視
目前台灣HIV通報如圖-http://i.imgur.com/TfRL5dr.png
會訂立這種制度想必事出必有因
或許等到愛滋通報降低,台灣不再是日韓十倍
到時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可能就沒有爭議了.讓我們一起期待那天的到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