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大家都沒發現你對文章斷章取義,你引用其中一篇文章原始的來源是「民報」。
他的標題是這樣:「你的血是骯髒的?男性間性行為者的捐血禁令」
標題就可以看的出,他要討論一般人主張MSM所導致血液品質不良的問題。
gn引的文段落是在對於法規面的實際現象。
也就是說現行法規確實「禁止」男男性行為者捐血,而且是「永久禁止」。
但是文章後面其實正要反對這個法規制定的理由,gn就忽略不提了,看起來是故意。
例如,後面文章就帶到:
在這個條文背後預設了一種立場:「男性間性行為」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曾發生過「男性間性行為」等於「血液有危險」,它的危險程度就好像
「血液裡有愛滋病毒」(第六點)一般。但事實上,男性間性行為,
就只是人類生活中再自然不過的樣態之一,就跟男女之間會發生性行為、
跟人類能夠繁衍下一代一樣。男女間性行為有沒有傳染愛滋病毒的風險呢?
也有啊,那麼為什麼男女間性行為沒有被列為永久不得捐血的條件之一呢?
你可能回答,因為男性間性行為的風險特別高,各種統計資料顯示愛滋病毒
傳染主要是透過男性間性行為所造成的。這正是種基於「防疫目的分類」所
產生的誤導,實際上,造成愛滋病毒傳染的,並不是「男性間性行為」,
而是「任何種類的危險性行為」。
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麼我需要在八卦板反駁這麼明顯的論述謬誤?
※ 引述《gn00383825 (0.0")》之銘言:
: ※ 引述《caro770880 (Ka)》之銘言:
: : 「我是女同志,後面一個要捐血的T就是我的伴侶」
: : 然後那位諮詢我的人員臉色凝重
: : 就跟我說
: : 「我們可能無法讓你捐血,因為妳性關係複雜」
: 原文部分恕刪
: 您遇到的這位諮詢人員
: 或許有可能是新手上路
: 對規定還一知半解
: 也請您多多包涵
: 奇摩前幾天有一篇專題報導
: 你的血是骯髒的?男性間性行為者的捐血禁令
: 裡面寫到規定如下:
: 《捐血者健康標準》第五條正面表列以下九種情形者「永久不得捐血」
: 一、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或其他經醫師認為永久不得捐血者。
: 二、曾有出血不止、抽痙或昏迷之病史者。
: 三、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 四、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 五、曾為AIDS患者。
: 六、愛滋病毒第一型及第二型(HIV-I / HIV-I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 七、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一型(HTLV-I)抗體檢查經確認呈陽性反應者。
: 八、曾罹患庫賈氏病者(CJD)、曾注射人類腦下垂體生長荷爾蒙者、曾注射人類腦下垂
: 體親生殖腺素(human pituitary gonadotropins)者、曾注射牛胰島素等生物製劑者、
: 曾接受硬腦膜移植者或家族中有庫賈氏病(CJD)患者。
: 九、曾從事性工作者。
: 文中也談到
: 男同志被拒絕捐血這部份基於醫療安全考量是沒有問題的:
: 近日網路論壇《Dcard》上流傳一篇男大生的捐血經驗,經媒體報導引起廣泛討論。該男
: 大生因為誠實回答服務人員對於性傾向的詢問,表示自己為同性戀,而當場遭到拒絕捐血
: ;幾年以後再前往捐血,在尚未詢問之前就遭到服務人員直接拒絕。事實上,服務人員的
: 拒絕並沒有問題,因為依據台灣現行法律《血液製劑條例》授權之行政命令《捐血者健康
: 標準》規定,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下稱MSM)永久不得捐
: 血。此類規定稱為「捐血者緩捐政策」(blood donor deferral policy),是各國為管
: 制特定風險族群捐血,以確保血液品質的政策通稱。
: https://tw.news.yahoo.com/-103407135.html
: ===========
: 認為自己受到歧視的人心裡可能會不舒服
: 但醫療安全也需要受到重視
: 目前台灣HIV通報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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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訂立這種制度想必事出必有因
: 或許等到愛滋通報降低,台灣不再是日韓十倍
: 到時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可能就沒有爭議了.讓我們一起期待那天的到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