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車輾死小柴犬 司機辯:為了乘客才撞上

作者: cgi0911 (勝者的迷思)   2015-10-19 03:22:55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 推 qowina: 要看吧 如果找鄉民邏輯以後路上看到狗就直接撞死? 10/18 22:38
: 當然不是這種蠢想法
: 鄉民的核心想法是「不要為了一條狗製造更多的麻煩」
: 其實「看到狗直接撞死」比你想像中的不容易,
: 因為狗的反應快,而且車道其實不大,絕大多數的狗看到車是會閃開的。
: 如果有餘力的時候,是可以考慮慢慢減速。
: 畢竟輾狗其實有一定的機率會造成車身失控。
: 但是當你沒有辦法選擇慢慢減速的時候,
: 「緊急煞車」或者更差的「切換車道」都有可能製造出跟人有關的車禍,
: 而「不避狗直行」的最差情況就是輾死一隻狗,相比之下機會成本小得多。
: 有些低能兒提出「如果是老人的話也直接撞上去嗎?」,
: 這個時候機會成本就不一樣了,因為撞死一條狗跟撞死一個人代價就是不同。
: 不過會拿狗跟人比,也不需要跟他們講太多就是,畢竟智商太低了
這裡講一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在美國考駕照考了兩次路考。其實排兩次路考是蠻傷的,因為以紐約市這種
人口擁擠的地方,你如果路考一次不過,要再排第二次是至少要等上一兩個月
。而我在美國考駕照之前,在台灣已經有十年的開車經驗,而且是固定有在開
,那為什麼我考第一次路考會失手呢?
因為我在街上路考的時候,看到一群鴿子擋在前面吃東西。考路考的時候我基
本上是神經全開,有點過度緊繃,結果就在鴿子前面緊煞車。結果就是路考其
它項目都有過,唯獨看到鴿子急煞車的這個地方被扣31分,當掉(紐約州路考
過關的分數是70分)。後來第二次考,神經放輕鬆一點,就滿分過關了。
這顯示因為看到動物而急煞車,在美國交通法規裡基本上是不可原諒的錯誤。
至於人和大型動物又另當別論,因為防衛性駕駛動作如果不好好做的話,撞上
人出人命固然不要講,撞上鹿、野牛等大型動物,在高速之下一樣也是會改變
車輛的運動軌跡,造成可能的危險。
在原始環境與道路交通共存的歐美,其實道路主管單位有時候會刻意去調查動
物的遷徙軌跡,甚至是特別去規劃動物的通行道。不要看山林原野到處都是鹿
啊熊啊牛的,牠們也是會學聰明,會去挑比較容易過馬路的路段去遷徙,道路
主管單位就是要託人去調查野生動物的特性,然後樹立相對應的交通標誌。
在美國的話,原則上撞到大型動物的時候,第一反應是要靠邊停車,然後馬上
報警。只要你有做報警的動作,通常事後都不會有你的責任(保險公司也會認
賠)。如果你不先做報警的動作就離開現場的話,在某些州會有罰則。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有看過鹿被撞死在旁邊沒人收屍的,七月的大熱天,臭了
將近一個禮拜才被清走。
作者: seerp (矽阿批)   2015-10-19 03:24:00
長知識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10-19 03:31:00
結論:看到鴿子撞下去就對了
作者: abc910168 (府城帥揚)   2015-10-19 03:33:00
長知識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5-10-19 03:35:00
那狗算大型動物嗎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0-19 03:50:00
請問在火星也適用臺灣嗎?
作者: jack6025 (jack)   2015-10-19 03:53:00
應該是減速慢行吧……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5-10-19 04:25:00
聽起來問題像是在於鴿子吃東西是既有事實,看得到但處置作為是急煞,突然地減速當然扣分哪@_@卯起來一整群沒減速就輾過,導致行進狀態有問題,也是要扣分啊!所以你的例子不是很好,不過分享法律觀念的部分,值得學習!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10-19 05:34:00
推動養狗要先考證照.... 二年到期要換照...
作者: chur0724 (Ozkia)   2015-10-19 06:26:00
樓上不只養狗 駕照支持五年重新考照
作者: venix   2015-10-19 06:46:00
應該是急煞的問題,如果是慢速可停路段直接輾過去,可能會要你直接開回監理所,高速公路不能停的另當別論
作者: silverwolf   2015-10-19 06:58:00
正解,不過看到鳥本來就不用裡他頂多放油門撞死鳥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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