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張靠北老公的紙條 竟藏著你未必懂的秘密

作者: MG149 (MG146)   2015-10-20 18:07:51
一張靠北老公的紙條 竟藏著你未必懂的秘密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020/715320/
臉書粉絲團《靠北老公》向來都隱藏著人妻恐怖的怨念,但如今有篇PO文,居然看似只是
抱怨,卻又藏著無盡深遠的寓意?你看得懂這位人妻隱喻嗎?
有網友在《靠北老公》貼出一段靠北文:
我不懂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要被這樣拋家棄子的!
我老公在我沒有注意的情況下,在客廳留了張紙條,寫成這樣我到底還要不要跟他繼續?
我是不是可以跟他離婚!
紙條內容如下:
阿嬌,我是小朱,告訴妳一件事,雖然我承諾過,要做好、做滿一個丈夫的角色,但是我
其實更喜歡另一個女人,其實,妳應該感覺到,我一直以來都把她當最終目標,充其量,
妳只能算是一個跳板,現在她身邊沒人,幾個好朋友推我出來,要我把她,阿嬌,我要跟
妳請假三個月,三個月後,如果我沒有把到她,我就會回到妳身邊,這裡有60萬,就當作
是安家費,不管妳收不收,我剛才都已經匯進妳戶頭了,不然外面傳的很難聽,說我吃妳
、用妳,又劈腿。60萬妳先不要動,說不定,我會向妳要回來喔。
文末PO網友還問其他網友意見,「我到底還要不要這種男人!?」
有網友回應「你是腦子有病?這個問題還需要問嗎?拿著60萬直接去法院離婚了啊!你問
的問題很可笑!」還有網友貼心建議「紙條留著當外遇的證據,可訴請離婚!六十萬你也
可以拿走!」!
不過也有人已經看出端倪,留言也有巧思「可以問ㄧ下,你家那裡真的晚上8:30就沒人沒
車嗎?」、「重點是你老公有沒有先開臨時代表大會?????如果沒有開會的話,不符合程序
哦!」
也有網友貼心註解,「以下解析:阿嬌《指新北市民》,阿朱《指朱立倫》,老婆只是跳
版《指是當新北市長》,外面女人是最終目標《所指選總統》,好朋友推他出來《指黨員
》吃你、用你《指新北市民》,若沒成功三個月再回頭———》很明顯了吧,大家自己想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作者: dannymon   2015-10-20 18:08:00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10-20 18:08:00
敬請期待下回連載
作者: mar5566 (...)   2015-10-20 18:09:00
阿朱 你為什麼要代替柱柱!!!!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10-20 18:09:00
ㄏ果然都是創作
作者: s9543161 (莊腳人)   2015-10-20 18:10:00
作者: newrocco (為什麼?)   2015-10-20 18:10:00
沒有"泡咖啡打開電腦" 失敗
作者: wsmsnoopy (默語)   2015-10-20 18:10:00
高手在人間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5-10-20 18:10:00
小說版不意外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20 18:10: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omo1244 (亞洲廢文王-廢文界宮本武)   2015-10-20 18:11:00
阿柱表示: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5-10-20 18:11:00
臉書粉絲團《靠北老公》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5-10-20 18:11:00
今天第三篇...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5-10-20 18:11:00
靠北市茶集?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5-10-20 18:11: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ka   2015-10-20 18:13:00
我現在才看懂!!
作者: asxc530530 (風中一條蟲)   2015-10-20 18:15: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enny8661 (fabulousboy)   2015-10-20 18:16:00
阿嬌去找你最愛的馬馬啊?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5-10-20 18:18:00
我笑了
作者: tomx (長門大明神保佑)   2015-10-20 18:19:00
應該是朱幕僚寫的
作者: etu4315 (成大海龍王)   2015-10-20 18:22:00
幹你的那個解析也太專業XDDDD國文課膩
作者: reader2714 (無毀的湖光)   2015-10-20 18:26:00
這篇有爆的潛力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5-10-20 18:29:00
還可以阿 頂多機車點 60萬當請假花費花掉就好我是不想管網友註解 不過如果人家真的有更喜歡的就去阿有真愛去試試看有什麼不好 都先講了 三個月也不長沒啥阿這也不算劈腿都先講了 是我會鼓勵 後悔一輩子更不好不過60萬我可能會直接花掉XD 才三個月多一筆錢有啥不好如果是啥吃用的花費 那個是另一回事吧是離婚財產的問題
作者: leon7777 (夜市賣肉)   2015-10-20 18:40:00
再怎樣也只能酸 現實還是要被強奸
作者: emotorr (一起向前衝~)   2015-10-20 18:42:00
真文青
作者: staley9590 (ㄟ( ̄▽ ̄ㄟ))   2015-10-20 18:45:00
有酸
作者: Banie (Banie)   2015-10-20 18:51:00
無聊
作者: JosephLuke (路加筆記)   2015-10-20 18:52:00
太貼切了!
作者: joey89116 (寶寶王)   2015-10-20 18:57:00
看不出來的人是怎樣 真三寶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10-20 19:21:00
本板板友不可能看不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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