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年大選 中選會:民眾可在開票所攝錄影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5-10-20 20:16:53
※ 引述《XDos (XDos)》之銘言:
: 這樣賄選的人就會盯
: 因為現在有效票認定很寬
: 比如這家五個人都指定圈同一個位置
: 圈
: 選
: 欄
: 號
: 次 1  2  3
: 欄 o
: 候
: 選
: 人
: 相
: 片
: 欄
: 姓
: 名
: 欄
: 登
: 記
: 方
: 式
: 欄
: 只要這個票所少開幾張 就知道誰沒有乖乖投
: 其實這是老招 不過有錄影的話會變得很可怕
你這個說法就是當初中選會反對民眾在開票時攝錄影提出的論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5/405528.htm)
不過今天中選會改口「見仁見智」。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10-20/65821)
說啥開放攝錄影可以協助確認賄選成效。
不要再傳沒有根據的謠言了。
實際上,以去年監票者聯盟志工不畏戒嚴時期違憲函釋的限制所留下的
  影音紀錄來看,從開票的超快速度、錄影設備的功能限制、觀眾與票箱間的
  距離、選務人員亮票時間的短暫及動作的不確實,你根本不可能錄得清楚。
現在會發生賄選的地方,如果以去年涉及賄選的案件來看,仍是以非都
  會區為主。而依照監票者聯盟去年所得到的紀錄來看,通常越是非都會區,
  選務作業就越是隨便、越在乎開票速度、越不照規矩來。有的時候甚至是當
  地民眾要求不必照規矩來。
    換句話說,在賄選比較會發生的地方,開票不照規矩來的狀況越嚴重。
  而光是照規矩來的地方攝錄影就難以清楚留下選票狀況的紀錄了,更何況是
  不照規矩的地方。講白了,賄選者早就因應那種隨便的開票作業發展出確認
  賄選成效的方法。說開放攝錄影會協助確認賄選成效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的
腦補。
最後,我想在此以監票者聯盟發起人的身分感謝在野黨立委的努力。
特別是:
尤美女、李俊俋、陳其邁、段宜康、邱議瑩、周倪安等幾位委員。
2014.12.31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31/534479/ )
今年九合一選舉前夕,公民團體「監票者聯盟」去信詢問中選會,為了
讓選舉更為公平、公開,開票現場是否開放公民錄影監票?中選會公文
回覆「為維護開票所秩序,民眾攝影應予以制止」,《選罷法》僅規定
「投票所」禁止攝影,中選會擴大解釋範圍至「開票所」,引起社會嘩
然。
因此今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李俊俋、邱
議瑩提案,應遵循《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要求中選會開放民間
攝錄影。
台聯黨籍立法委員周倪安直指,她在本月11日質詢時,就提出民間拍攝
的證據,顯示全台各地許多開票所的開票過程都有瑕疵,並非如中選會
宣稱的多數都合乎規定,「民間提供這麼多證據,你們(中選會)究竟
去調查了沒?」
在周倪安屢次追問下,劉義周支吾其詞,最後才默認「還沒」。
2015.3.5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決議(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 104 年度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凍
結 1 億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
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決議(一)『選舉業務』凍結 1 億
元所涉 5 案議題:
第 1 案:關於撤銷72年10月11日中選一字第 8006 號函、81年10月17日
中選一字第 43306 號函及98年8月21日中選一字第 0980003823
號函釋。
(以上三函釋就是禁止民眾在開票所攝錄影的函釋)
2015.6.3 ( http://musou.tw/focuses/978 )
李俊俋接著指出,中選會一再強調《選罷法》明文規定民眾不可以於投
開票過程攝影,但是,法律所規定的限制範圍僅限於「投票所」,並未
禁止民眾觀看開票時不可以在旁攝影監督程序是否合乎規定。最後,李
俊俋痛批,這次報告跟前三次結論一模一樣,「那我們討論了老半天到
底在討論啥」。
下午,委員會就各項凍結預算案進行審查。主席姚文智表示,經過上午
質詢後,中選會立場已有改變。劉義周則是做出口頭承諾表示,願意撤
銷去年用來指稱民眾攝影監票違法的兩項函釋,並朝民眾在不違反秩序
的情況下可自由拍照記錄開票的方向擬定政策。不過,劉義周也表示,
這一切仍需要回去中選會進行協調溝通才能做出確切的決議。因劉義周
公開釋出改革善意,原本遭到凍結的「選舉業務」一億元,後來經委員
會決議,解凍五千萬元。
( http://thisregion.com/sbi/853/129843 )
立法委員周倪安今天(6/3)於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預算凍結案。周倪安
強調,因為歷年選舉屢傳開票瑕疵,影響選舉的公正與公平,人民為維護
選舉之公正性,自發地監督並攝影開票作業,並不會妨礙開票秩序;中選
會禁止民眾於開票時攝影,於法無據,且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俟中選會撤
銷中選一字第0980003823號等三個違法函釋後,再解凍5,000萬元「選
舉業務」預算。
終於,中選會主委劉義周承諾將撤銷以上函釋,民眾參政權的保障,得到
進一步伸張。
2015.10.14 ( https://tw.mobi.yahoo.com/news/-090328980.html )
內政委員會在審查中選會預算時,因現行不允許民眾在開票所攝錄影,
    因此將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業務經費共新台幣逾7億元中凍結5000萬元,
待中選會同意開放拍照錄影後,並送書面報告後才能動支。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14/711036/ )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今質詢中選會主委劉義周此事,詢問是否會開放民眾
攝影?劉義周說,內政委員會曾決議要求中選會將禁止民眾開票攝影的
相關解釋令停止適用,這個月的委員會就會討論此議題,他也會遊說各
委員遵守立法院的決議。
2015.10.20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20/715298/ )
中選會委員會議今決議,將開放各項選舉的開票所供民眾攝錄影。
1983年、1992年、2009年有過三次函示,通令選務人員禁止,今委員會
意予以停止適用。
監票者聯盟雖然一直以來不是被媒體冷處理、被誤認是明星候選人的團
隊、被誤認是綠營外圍團體、在招募志工的時候被以鄰為壑的候選人團
隊成員中傷、背刺,就是被收割。不過這其實是大多數從事公民運動的
人所會面臨到的狀況。
被冷處理又如何?
  我一個瘦(對,我不肥)宅魯蛇腦衝所引發的行動被冷處理很正常。
被誤認又如何?
   被冷處理造成的低知名度配上知名者的月暈效應不被誤認才奇怪。
被背刺又如何?
  候選人為了勝選本來就甚麼事都做得出來,要計較計較不完。反正
  當時背刺我們的傢伙因為其他爭議行為現在應該是已經黑掉了。
被收割又如何?
  在代議政治的制度下,社會運動的訴求終究必須透過代議士去實現。
  我們在去年開了許多場記者會,只得到令人火冒三丈的官樣回應。
  但在友善的代議士的協助下,凍結一億預算的決議逼得中選會必須
  提出報告,繼續凍結五千萬預算的決議逼得中選會落實廢除三函釋
  的承諾。於是,明年終於可以放心、公開地在開票所攝錄影了。
這不能說是收割,毋寧說是公民運動與代議士的工作分配罷了。
總之,監票者聯盟的出現的確造成了正面的改變,有許多事情本來就不
    是靠聯盟自己就能完成的。對於違憲禁攝錄影函釋的停止適用,個人對
所有曾經為此作出貢獻的人都充滿感激之意。
至於明年的選舉,監票者聯盟會在能力所及範圍內繼續推動監票行動。
但會有多少人有意願參與這就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了。
對了,大家知道,依據現行顯罷法的規定,
除了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這四個政黨外,
在明年的立委選舉中,
所有新政黨及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都不可以派監票員嗎?
你不知道,
因為監票者聯盟雖然曾經針對這個問題開了好幾次記者會,
但根本沒人理會。
後來雖然因為某明星候選人也受到影響而一度獲得關注,
但在中選會為該明星候選人找到解套方法後,就沒人管你在說啥了。
今年有許多非大黨立委候選人是法律專業,
就看他們肯不肯把這當一回事了。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5-10-20 20:19:00
依據現行顯罷法的規定, 選罷法 挑錯字 推一個
作者: buddar   2015-10-20 20:21:00
現場也要人計票,不然誰知道電腦會不會被作手腳???
作者: RbJ (Novel)   2015-10-20 20:21:00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10-20 20:21:00
推,辛苦了!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10-20 20:23:00
辛苦了
作者: touurtn (vv)   2015-10-20 20:36:00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傳教士)   2015-10-20 20:36:00
猥瑣到找到方法之後 就沒人管你在背書豐功偉業?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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