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王說〉
語云:槍為諸器之王,以諸器遇槍,立敗也。降槍勢所以破棍,左右插花勢所以破牌
钂,帶打法破劍、破叉、破鏟、破雙刀、破短刀,勾朴法破鞭、破簡(鐧),虛串破大刀
、破戟。人惟不見真槍,故迷心於諸器。一得真槍,視諸器直兒戲也。不知者曰:血戰利
短器。未敵在二丈內,非血戰乎?真槍手手殺人,敵未有能至一丈內者,短器何所用之?
唯劫營巷戰,宜用刀、鞭、棒耳。至於弓弩、鳥銃之發,必在二十步外,牌盾可禦,大炮
不能命中,付諸天數。二者雖更長於槍,而非所畏也。
啊!問得好!
如果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加入我長槍部
不過要先經過選拔,因為我只會訓練精英,絕對不會接受垃圾…
哎…不要誤會…
我不是針對你,我是說在場的兵器-都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