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oway (Wei)》之銘言:
: 北市府都發局發言人張剛維說,建築施工如果未牽涉主結構變更的缺失,可以罰鍰、要求限改;而大巨蛋被勒令停工,是違反《建築法》第58條第6款:「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市府依法要求勒令停工。
: 針對大巨蛋被勒令停工,張剛維說,遠雄公司現在有兩條途徑可以復工,並正在進行中。第一,遠雄公司已將大巨蛋牽涉79項涉公安部分的缺失,依規定送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如果送審通過就可進行後續復工程序;此外,遠雄公司曾向市府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但該委員會已做出維持原停工處份,因此目前此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未來有待法院判決出爐。(陳雅芃/台北報導)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21/716150
: 嗯…底下的回覆感覺有很多公關啊
鄉民想太多,遠雄要是願意花錢找公關公司,何以致此 ?
不是有白手套公司爆出找大熊,說要解決爭議,結果大熊給他五萬塊涼水錢打發嗎 ?
這個會真的是廠商自救組織啦。
大巨蛋被停工不是依據"公安問題",市府的主訴安全其實是推託之詞,因為就不是用
安全理由停工阿,停工是依據建築法中,設計變更牽涉到主結構變更。
一般主結構變更就罰款,重新送審,停工都很短。
而且建管處基本上不是一個"審查設計單位",是一個審查是否有完整的設計簽證單位
真正對建築負責的是各個專業技師。
不過北市府現在擺明塗一塗重來,要大熊全區從新送建築中心性能審查( 一定會過
但會拖半年 )。甚至還說要重新環評
這個就有點奇怪了
裡面包商是最慘的,因為停工又不能解約。
中止合約會有賠償條款,反而是包商要對遠雄賠償。<== 不要以為合約是遠雄對包商賠償
總之氣不夠長,資金不夠粗在台灣包工程真的心臟要大顆手臂要粗。
至於主包商、遠雄,其實傷害還好,土木主包商是大林組(日本最有錢的建設公司)、
遠雄,機電主包是國營事業,其他很多也是國營事業。
根本不會倒阿...... 會死的是小包商。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
不過建築業的效應已經出來了,昨天跟某營造公司總經理下午茶,現在台北國境內建商
都不太敢二工了,也不趕寫在DM企劃裡面。
甚至本來使照後半年開始改公設的傳統已取消了,柯P殺熊警猴是有得到效應..
賭雞排巨蛋會繼續蓋啦,演戲而已。建築中心上次在協調會就嗆北市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