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警撞死姊妹 行車紀錄器「剛好」故障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10-22 15:27:17
※ 引述《joyfound (羊)》之銘言:
: 蘋果日報 http://goo.gl/JxjLvo
: 結伴買菜孝敬百歲母 家屬控警護短
: 【俞泊霖、詹智淵、王乙徹╱連線報導】彰化一對七旬洪姓姊妹,昨結伴騎車外出買菜

: 下廚料理孝敬家中一百零二歲的母親,未料返家途中遭女警開巡邏車撞上,雙雙不治,

: 宣稱警車的行車紀錄器剛好故障,也低調不願研判肇事責任。由於警車留下逾十公尺煞

: ,還失控幾乎撞斷電杆,死者家屬質疑警車超速、官官相護,要求檢方查明真相。
: 記者昨晚到喪家,鄰居說人瑞老母有問家人兩個女兒外出買菜怎麼還沒回家?家人騙說

: 擦撞送醫治療,還不敢讓老阿嬤知道兩個女兒死訊。
: 車頭撞毀兩警輕傷
: 警方調查,昨早八時三十分芳苑分局交通分隊女警王喻微(二十八歲)載分隊長呂哲維

: 局出發,載彈藥要前往漢寶靶場,警車未開警笛及警示燈,北上行經台17線五十五公里

: 中央路口時,在內側車道撞上林洪玉花(七十八歲)、洪素玉(七十二歲)姊妹共乘的

: 。
: 兩婦連人帶車被拋飛十餘公尺,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現場血跡斑斑,婦人採買的魚、

: 散落一地;警車撞擊機車後,失控右偏撞電杆才停下,這輛月初才交車的警車,車頭嚴

: 損,車上兩警輕傷,轄區警方為避嫌,事故改由溪湖分局偵辦。
: 騎機車老婦無駕照
: 王喻微向分局回報,車速未超過速限七十公里,她目睹機車穿越車道,往右閃躲才撞到

: 。溪湖交通分隊調查,雙方未酒駕、路口都是綠燈,南行的機車疑似左轉穿越路口,才

: 車撞上,騎士洪素玉無駕照。
: 事故現場留下逾十公尺煞車痕,警車幾乎撞斷電杆,林洪玉花的外孫質疑警車車速過快

: 警方宣稱行車紀錄器壞掉,林洪玉花兒子林統領痛批:「官官相護、無法接受。」警改

: 言人馬在勤批評,行車紀錄器平常就應養護,發生事故警方卻說壞掉,當然會引來質疑

: 女警道歉承諾扛責
: 彰化縣議員曹嘉豪表示,一般車禍警方通常會盡速調閱相關畫面釐清初步肇責,此案警

: 新車,行車紀錄器竟然「壞了」,影響警方客觀公正立場。
: 芳苑分局上月自製交通安全短片,王喻微曾擔任主播宣導預防事故,沒想到她卻遇上死

: 禍;事故發生後,王女右手擦傷且受到驚嚇,直到昨下午才作筆錄,並由芳苑分局長鄭

: 陪同,向死者家屬鞠躬表達歉意,承諾會負起全部的責任。
: 「左轉應讓直行車」
: 鄭文銘說,王剛休完產假兩個月,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會先讓王喻微放假調整心情。

: 檢方相驗後,認為王喻微沒有逃亡之虞請回,王向檢方說,當時車速未超過速限,目睹

: 穿越車道已來不及煞車。
: 彰縣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說,該路口雖未規定機車要兩段式左轉,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

: 例》左轉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律師張宗存說,肇事警涉刑期五年以下的業務過失致死罪

: 醒死者家屬提民事求償時,要申請國家賠償流程,若走一般民事求償,法院恐駁回,至

: 士有無駕照不一定和事故有因果關係。
: 肇事警王喻微小檔案
: 年齡:28歲
: 學歷:警專25期,從警7年
: 經歷:派出所
: 現職:芳苑分局交通分隊女警
: 事蹟:芳苑分局交通氣象預報主播
: 家庭:丈夫從警,育有1子1女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車禍處理程序和自保
: ◎打開故障警示燈或車後放故障標示,人撤離至安全處
: ◎發生傷亡事故,勿移動現場,打119求援,並盡速報警
: ◎以相機、手機蒐證事故現場或被撞痕跡
: ◎不得已要移動車輛,先使用粉筆等標示車四個角或四輪位置
: ◎親人可協助傷亡家屬申請調解,如有必要提出民事求償
: ◎若是客運業者肇事,可向監理機關申訴
: 資料來源:東勢警分局交通組長毛國匡
其實重點不是肇事責任,
重點是為什麼沒有行車紀錄器畫面,
為什麼警察剌賽,開快車,突然哇
幹有人切進來,快煞車,啊啊慘了
撞上去了,
反正不是飛機黑盒子,
這段紀錄殺掉,這放出去警察還要當嗎
已經夠窩囊了
系統刪除一般會有紀錄,就給檢調
去查吧,從洪案來看,也是不了了之,警察社會觀感就是那麼差,
昨天我才受到一張罰單,
照片是紅色focus
我的車是黑色lexus
白痴也知道不一樣,
但是警察就是那麼白痴送到我家,我還要打1999申訴,唉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5-10-22 15:29:00
打1999幹嘛? 單子上都有寫怎麼申訴 不是找1999吧?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0-22 15:32:00
八成是開很快 如果是正常速度 車頭也不會撞成這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10-22 15:33:00
裁決處線上申訴+1999把警員姓名報出去
作者: allen60157 (卡希拉斯)   2015-10-22 15:35:00
警察局一天到晚裝檢不會檢查行車記錄器嗎?騙誰
作者: p1990524 (小魯加滷蛋)   2015-10-22 15:38:00
有時候看到一堆人什麼事都護航警察就覺得很怪…好像多偉大似的,一般百姓生活就不辛苦嗎…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10-22 15:38:00
明明沒有肇事責任,但社會觀感不佳,警內升遷受阻,還是把它刪了,然後連刪好幾天,這樣比較不怪,唉,但是人民就是不信軍警,社會地位低落永遠無法改變,自己玩自己的。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5-10-22 15:41:00
PO罰單在說.不要自己寫故事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5-10-22 15:41:00
打1999無誤
作者: qoo0100123 (自閉兒)   2015-10-22 15:47:00
很明顯他老公跟上面關係不錯有勢力把事情掩蓋
作者: matt0730 (孟母三遷)   2015-10-22 15:48:00
懶的po在上班懶的用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10-22 15:48:00
重點就是在肇事責任 怎麼會在行車記錄器?!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10-22 15:49:00
沒有都沒關係的東西 壞了會怎樣?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10-22 15:50:00
煞車痕10公尺,真的沒有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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