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展示床偷吃好友妻 前國代判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022/716936
彰化前國大代表、民進黨中央黨部社發部前主任賴儀松遭控偷吃好友、支持者妻子,檢方
起訴雙方上床通姦42次,不過法官審酌其中39次只有女方自白,並無其他證據,判無罪,
其他3次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女方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得
易科罰金,緩刑2年。對此判決結果,賴儀松手機轉語音信箱,無法取得回應。
判決書指出,賴儀松(60歲)覬覦支持者張姓妻子(35歲)年輕美色,利用豐富黨政經歷及人
生閱歷,誘惑涉世未深的張女,進而發展出這場不倫戀。由於檢方起訴雙方有42次通姦行
為,不過法官認為其中39次僅女方自白,並無證據,賴儀松也全盤否認,判無罪。
通姦有罪部分則有3次,時間地點分別是2013年10月7日傍晚、在張女家中經營的家具行2
樓展示床組,2015年1月中旬、在南投金沙灣汽車旅觀,以及2015年6月15日傍晚,在張女
家中經營的家具行2樓展示床組,最後一次還被張女老公的姊夫發現,整起事件才爆發。
判決書指出,張女與老公事後離婚,判決有罪的3次,都分別有照片、證人、LINE通訊紀
錄等證據,法官審酌賴男曾任黨政要職,卻破壞支持者、好友家庭,事後又藉詞狡辯,全
盤否認、毫無悔意,因此依相姦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
上訴。(俞泊霖/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