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富商送保時捷 女友反劈腿車友
【簡銘柱、孔德廉╱台北報導】北市一名富商去年初認識一名美魔女,富商除每月提供十
萬元生活費,還帶她出國旅遊,甚至買兩百多萬元鑽戒,並將保時捷休旅車Cayenne登記
在女友名下,共花了約千萬元,不料去年底富商見女友住處車位停了一輛陌生的Cayenne
,懷疑女友劈腿,憤而將女友的保時捷開走,並過戶回自己名下,女友不滿提告,檢方調
查後認為富商不算竊盜,僅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檢警調查,黃姓富商(四十七歲)在屏東經營養生餐廳起家,專做陸客團生意,他曾有兩
段婚姻,去年透過婚友社認識外型酷似藝人苗可麗的林姓美魔女(四十二歲),雙方開始
交往。
黃男昨向《蘋果》表示,他以結婚為前提和林女交往,每月提供十萬元生活費,更幫女友
結帳一只兩百多萬元的鑽戒,還將交往前買的保時捷Cayenne登記在女友名下,女友還開
心成立Cayenne車隊,常與車友聚會,未料去年底兩人赴日旅遊,發現她自拍傳給一名陌
生男子,懷疑遭背叛。
黃男表示,他和女友回台後,無意間撞見女友住處的車位,停了另一輛陌生的保時捷
Cayenne,他懷疑女友劈腿,打電話、傳LINE都不回,他憤而持備分鑰匙將女友的保時捷
開走,隔天再拿女友的身分證影本、私章、車籍資料,請人將車籍過戶回自己名下。
林女發現車籍遭過戶,怒告黃男加重竊盜、侵占、侵入住宅、偽造文書等罪。
女批富商沒格局
黃男向檢警說,雙方當初講好「借名登記」,並出示事後林女曾傳訊:「你自己說車子要
送給我的,你怎麼這麼沒格局?」他則回:「對呀我本來要送妳,但我現在不爽。」
檢方向車商求證,證實車子是黃男所買,認定車是「借名登記」在林女名下,且黃男未開
鎖闖入林女家,因此加重竊盜、侵占、侵入住宅予以不起訴,但黃男的確冒用林女的身分
證影本等物,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對於富商的指控,林女昨說:「他的指控我一概不回應。」表示目前正進行訴訟,「講什
麼都不方便。」
觸犯偽造文書罪
律師廖芳萱說,物品一旦贈與不能隨便取回,富商因冒名使用林女身分證影本等物品,已
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最重恐面臨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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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氣 大家共體時艱 結果原來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