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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
3小時 ·
【選舉筆記:罷免很難,所以要修法】
這兩天,已經有人提到罷免朱立倫的事
其實很難
2013年秋,我與南方朔、柯一正等人發起「憲法133實踐聯盟」
並且選定罷免對象為馬意立委吳育昇
結果最後以短缺1,686張連署書的結果
無法成案宣告失敗
隔年,「割闌尾計畫」團隊再接再厲
北市港湖區罷免國民黨籍蔡正元
新北市第一選區再把吳育昇列入罷免對象
結果蔡正元的罷免案通過前兩關考驗
不過進入罷免投票的階段時終究還是失敗了
割闌尾計畫的發言人臺北林先生
這兩天在臉書跟大家報告,罷免有多難
難處在於,如果要罷免朱立倫,要過四關
第一關:要收集新北市選民數的2%「罷免朱立倫市長提議書」
第二關:通過之後,要在30天內,募集超過13%的罷免連署書(且不得與第一關的提議人
重複)
第三關:罷免投票,要有選民的一半以上出來投票,方才成立
第四關:投票人口裡,要有一半以上贊成罷免,被罷免人才能被罷免掉
是不是很難?
這也是為什麼明年新國會開議之後
一定要把修改選罷法列入優先工作內容
其實,選罷法很多委員早就想修了
2013年,罷免吳育昇進行得如火如荼時
11月底,立院國民黨在立院發動突襲
提出一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並且逕付二讀
這修正案的要點是,如果公民想參與罷免提案、連署
簽署提案書或連署書時,還得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
這個條款,大家後來稱之為「吳育昇條款」
如果這修法讓國民黨團稱心如意
日後,人民想要罷免不肖官員、民代
罷免難度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
我當時非常憤怒,與一些公民運動、政治改革的朋友
齊聚立院前面
我當場叫陣,問吳育昇,如今一個人如果想進賓館休息
都不必附什麼「切結書」、「身分證影本」
為什麼號稱便民的民代
要提高公民行使政治權利的門檻,增加公民的困擾?
大概聽到「賓館」兩字
國民黨委員們覺得有理
是啊,民代是要便民的,不是擾民的,是要促進民主的,不是反民主的,不是嗎?
於是就把該逕付二讀的草案撤掉了
可見,「賓館」二字的確是一個能夠刺激大腦,讓大家進行思考的詞彙
在此,我也將「下修罷免法」列入政見
對,這是一個幾近自宮的政見
可是讓人民在罷免事上更方便
就罷免不肖官員、民代之事,有更多的發言權
本應是台灣步向更週全的民主途中當有的設計,不是嗎?
(圖說:搖滾,影響我一生,也影響Freddy林昶佐以及張鐵志。這是本週我與他們兩人在
淡江大學談搖滾、政治、社會改革、音樂等話題之後,與同學們的留影。張照堂上個世紀
七零年代烹調的搖滾大餐,我到現在還沒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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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字心得:罷免很難,在PTT罷免不適任版主好像也很難? 比如開錯賭盤欠錢那位?
真的該修法啦~不過PTT也差不多啦~比如你要往上申訴流程都要跑超久
跑個大半年都還不處理,真是半斤八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