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柯p想出這點子時
當時我早就發表文章說不可行
年輕人只需要一個3000元以下 3~4坪 更小也無所謂
可以住就好 多蓋一點
但當時大家都認為柯p是對的 說什麼房子大可以住的有尊嚴一點
或是跟別人合住有的沒的
上任一年才發現這政策錯了
就像發現行動派出所也很難實行一樣
最後再講一次 請柯p繼續蓋社會住宅
單身控制在3000元以下的預算 夫妻控制在10000元以下的預算
這樣保證大家都能在台北過的很好
能睡能用就夠了
柯p很有錢 爸爸也不窮 不知道老百姓是為了生活可以忍的
訂好幾萬租金的公共住宅是想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