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題
如果一輛行使中的火車被一個恐怖份子劫持,
恐怖份子正挾持著司機,逼他過彎加速要讓火車出軌,
此時你看到了決定把這個恐怖份子射殺,救火車上的
200名乘客。
這樣會不會有罪?
這種在我國刑法是不可以這樣的,人的生命
是無價的,
恐怖份子如果沒有真的讓火車出軌,那麼你射殺他
就是殺人罪,不論你的理由有多麼冠冕堂皇。
假如恐怖份子發現你在背後,決定先幹掉你,
這時候他拿起一把槍對著你要射出,並嗆說:有種你射。
此時你殺了他,會如何?根據我國刑法,你還是有罪,
因為恐怖份子並沒有真的射殺你,除非你被他射殺了,
才能自衛還手,但你一定要有躲的動作,如果你故意不躲,
沒有負擔自己應負擔的閃躲動作,那麼就不太好。
倘若恐怖份子真的開槍了,打中你的腿,但你開槍打中
他心臟,這會不會有罪?實際上仍是會有的,如果恐怖
份子只是要警告你,而打你的腿,你打他心臟致他於死,
恐有防衛過當之嫌。
※ 引述《happyyizhen (我想當米蟲)》之銘言:
: 乳題~
: 剛剛上刑法的課~
: 老師舉了一個英國的例子:
: 在一個冰天雪地的地方大船被卡住了,
: 大家都知道等冰融化就能再開船離開、存活,
: 但是在目前沒有食物的情況下,
: 他們於是殺了其中一個團員並吃了他,
: 於是大家真的存活了並回到英國,
: 後來應是判有罪,但英國女皇特赦他們。
: 後來老師就問說這在我國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嗎?
: 我沒多考慮就覺得應該可以吧?
: 雖然要是我是那個被殺死的人會覺得很倒霉啦...
: 但後來老師說這在我國刑法通說是不行的...
: 大概原因是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生命,不能用生命換生命...
: 聽老師這樣講又覺得滿有道理的...是道德層次的問題了...
: 後來又說如果在我國應該會判避難過當,但無罪(或減輕其刑啦)...
: 但突然覺得這樣不是又繞一大圈?
: 有種刑法很假掰的感覺...
: 到底還是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