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大學博士生指導教授涉嫌下藥性侵準博士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中部某大學藥用化妝品系一名副教授,擔任某博士班女生共同
指導教授之一,去年5月師生一起到馬來西亞進行學術研討會,涉嫌以FM2藥物迷昏女生,
在下榻旅館內性侵、肛交得逞,女博士生透過在台男友向馬國報案,副教授在當地被羈押
5天最後不起訴,但國內儀器精密驗出被害人確有FM2代謝物成分,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判
處他8年徒刑,此案可上訴。
女博士生疑似被以FM2藥物迷昏,在下榻旅館內遭指導教授性侵、肛交得逞。(情境圖)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這名被控性侵的男子是被害女生(甲女)碩士班指導教授,也是該
女生博士班共同指導教授之一,103年5月兩人一起到吉隆坡市參加學術會議,會議結束翌
日(5月10日)仍留吉隆坡市,當晚兩人外出逛街,周涉嫌預先將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
俗稱FM2,係醫師開給周某的安眠藥之一),磨碎放入塑膠管中,伺機摻入甲女飲用的瓶
裝椰子水。
甲女飲用不久,無法逛街而兩人各自回房,甲女陳述當晚副教授來敲她房門,問她有無拿
到他的房卡,她因全身軟癱,隨手將包包丟給對方,又意識不清倒床,趁甲女無力反抗之
際,對方以陰莖插入陰道、肛門等方式,性侵得逞。
完事後甲女驚醒,還回應不過來發生何事,副教授離去後數分鐘,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在
台男友,告稱「我像(想)回家ㄌ」、「剛被老師強暴了」、「我現場(在)要回家」,
聽從男友建議先向旅館櫃臺請求報案,副教授隨即遭馬警拘捕、羈押。甲女男友也立即電
告我國駐馬國代表處尋求協助,隨即安排甲女5月12日返國,並向豐原分局報案,甲女說
她在回台班機上才懷疑是被下藥,對馬國警方一開始並沒提下藥之事。
在5月15日我國警政署駐馬國代表處警員,從副教授留在飯店行李內,查扣兩枝塑膠吸管
,驗出各沾有FM2及另一安眠藥殘留。副教授被羈押5天後釋放,馬國政府以查無具體證據
,無毒物反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同時段甲女回國,經國內檢警採集尿液檢驗,確查出有FM2殘留。法官認為馬國之驗尿程
序、精確度不如我國,其不起訴書不採用,甲女陳述指證歷歷,副教授辯稱與兩人是合議
,被甲女否認,也僅提出兩人合照照片,顯然不足,審酌副教授所辯不足採,依強制性侵
罪判8年徒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86657
甲甲不意外 咦?????
是甲女 不是甲甲...
未看先猜... 弘X? 中X醫? 中山?
到底哪間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