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1晚開47張違停 警民對峙90分鐘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5-10-26 03:47:14
※ 引述《NewSpec (新規格)》之銘言:
: 這就標準惡法亦法下的現象啊
: 景新街那區住宅超緊超多, 不要說汽車, 連機車都沒什麼地方能停了
: 那邊的警察也知道, 在那邊還強力執法根本就是無理取鬧
: 所以平常也根本不會開單什麼的
: 我住在那邊三年半, 停停車格和非停車格的時間大概1:1吧
: 只被開過兩次勸導單
: 這次事件可能的成因是:
: 有人開車經過那邊被機車弄到起肚爛, 打電話去檢舉
: 警察來了就開兩台應付一下
: 結果開的那兩台剛好有人就是後台有點硬的那種, 一看到他媽的整巷停車只開我
: 就用管道找來分區的給他全巷開下去....
: 要不然泡茶都來不及了誰跟你開整條巷子的單? 打字也會累的好嗎....
買車不是就要先考慮停車問題嗎?
不考慮停車問題跟不戴套懷孕後才說養不起
有什麼差別
停車場沒有月租的嗎?
警察以後執法還要跟百姓說我要抓妳囉
要跑快點跑哦......
平常不開單所以不能直接開要先通知
警政署你家的?
作者: iverson835 (晴天)   2014-10-26 03:47:00
..............。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5-10-26 03:48:00
我是通知,你們看著辦。
作者: KeineKuni (Kuni)   2015-10-26 03:49:00
我先上車,你們給我補票。
作者: akay08 (Ara_K)   2015-10-26 03:49:00
我是百姓,你們看著辦
作者: wgcuy   2015-10-26 03:51:00
要先問吃過了沒?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0-26 03:52:00
停車場也要看有沒有地
作者: roy1123 (生日不是11月23啦)   2015-10-26 03:56:00
沒地方停不會不要買車換地方住喔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10-26 03:56:00
我是洨,你們看著辦。 不~ 不要吃我~~~~~~~~~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0-26 03:57:00
這是無解的問題了 乖乖繳罰單吧 嘎嘎會想的人就會想不會想的人就是責怪
作者: KeineKuni (Kuni)   2015-10-26 04:05:00
會車禍是有人不長眼 乖乖跟汽車一樣轉會出事?機車轉彎還比較快 會出事是沒有先靠左 跟禮讓直行車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0-26 04:06:00
哪裡的月租停車場非常少而且都滿了所以大部份的住戶都是停在自家門口或樓下 所以才會擠滿一堆車 人是越來越多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5-10-26 04:16:00
可以像柯市長說的,以後有停車位才能買車,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作者: ScepioRome (羅馬征服者)   2015-10-26 04:17:00
叫他們拜火神啊 請他們要燒之前先通知
作者: ev331   2015-10-26 04:39:00
你當火神啊 自己先放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5-10-26 08:51:00
機車停車場你找給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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