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到台中老家附近巷弄這幾年也寫了消防通道,但只有交叉路口劃紅線。
跟政府反映停車問題將造成消防車開不進來,一般自小客僅可勉強通行。
第一次檢舉:(毫無反應)
第二次檢舉:路面消防通道標字僅以告示用路人巷道歸屬類別,不具執法要件,警察機關
取締違規停車仍以禁止(臨時)停車標線 為執法準據。
http://imgur.com/04PkFpu
簡單說就是,我有劃消防通道,但是不願開單惹民怨,如果有天燒起來消防車進不去,
有理由說消防通道受阻。
後來想想就算了,反正我家有兩個出口,那片眷村要讓消防車進不去就隨他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