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YAHOO新聞、中時電子報/工商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工福音 勞退新制 月退、一次領可自選
3.完整新聞內文: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勞工福音來了!行政院會周四(29日)將拍板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針對勞退新制年資
滿15年勞工,領月退金或領一次退休金可由勞工「二擇一」,大增勞工退休生活彈性規畫
此外,這次修法將勞工權益缺口一次補足,若雇主未提撥6%勞退金至員工專戶將被公布姓
名;同時增訂雇主申請公司重整、破產及債務清理時,債務免責範圍不適用勞退新制之
勞工退休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行政院會周四預計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力拚立院本會期通過。
其中,攸關勞工切身利益的,即勞退新制勞工年資滿15年(不需同一單位),年滿60歲可
請領月退休金,但這次修法改為領月退金或一次金勞工可二擇一,但一經選定不能更改。
勞退新制94年開辦,尚未有新制勞工可請領月退金。
原本要求領月退休金外,勞退條例規定勞工須參加延壽年金,但官員說,延壽年金因保障
平均餘命82歲後的老年保障,費率較高且風險太大,沒有壽險公司願承作,加上勞保年金
已開辦,這次修法將延壽年金予刪除。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有些勞工沒有另外自提6%退休金,月退金太少,
希望領一次退休金,這次修法後,勞工可視退休金情況再另行規畫商業年金或儲蓄保險,
大增退休金彈性運用空間,期提高退休生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健保勞保對債權保障有特殊規定,這次勞退條例修法也比照,增訂債務免
責三項不適用規定,包括雇主依公司法申請公司重整,破產法申請破產程序,及消費者
債務清理條例申請債務清理時,雇主債務可以減除項目,不適用新制勞工退休金,以保全
勞工退休權益,對此各部會都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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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tH3jpx
5.備註:
好了,這下子真的是太棒了
老人快一起來把勞退基金領光光
讓那些年輕的魯蛇看著破產基金
什麼錢都拿不到唷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