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在國外留學的同學所說,
他們使用手機網路是以網路使用量計價,
像台灣一樣流行網路吃到飽的國家不多,
理論上上網費用是支付給電信供應商(但台灣的資費似乎也還有黑幕)
跳出式的廣告流量則又是一筆要支付給電信供應商的費用,如果是圖片或影片的方式流量就很可觀;上網資費要錢,可是網路上卻出現一堆不必要的廣告
點擊廣告則是是網站方的收入
直觀來想我們應該是為了想要看的內容付費,就像是付錢去租書店看書,或是百視達租影片一樣看多少付多少,但是這時候店家塞了一本dm給你,跟你說這本dm也要錢,還不能不拿,似乎沒道理?
請問有沒有手機網路與廣告費用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