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銘薰暴走辭職 柯P致歉

作者: bigfish0330 (拉拉宇)   2015-10-27 11:41:06
臺灣人真的有一種公私不分的奇怪現象。
只要遇到人或是顏色都往往會護航的很奇怪,不解。
1.起手式往往都是這個人很好,他在原本的領域表現很出色,很認真,他拿比較少的薪水
,是為了更好的理想。
2.用私人公司類推臺北市政府,很奇怪這明明就是錯誤的類比,私人公司有權力分立?
權能區分?你不接受質詢就不要當官,由於官員具有公權力為保障人權本應當接受質詢。
3.要說砍福利導致他的財務運作產生困窘,這更奇怪了,當初找你來柯P應該講好薪水了,
這首長宿舍也要用抽的不是人人都能中,除非講好這是你的福利,而且如果認為你值得臺
北市政府聘請你,那應該是增加你的薪水,而不是不提高首長宿舍的租金。
蔣經國以前著名的演講都講過了,買醬油的錢只能買醬油,買醋的錢只能買醋,你認為你
值得更多薪水要求加薪阿,而不是不讓這個宿舍漲價。
今天就是這個宿舍租金不合理,不管是55坪還是16坪,為何可以選擇性忽略這個事實?
如果今天住的不是陳銘薰是個猴子要不要漲價?
法制可以因人而異?不符合社會認知的租金可以嗎?
今天你可以說依據信賴保護原則,我福利被砍了用其他方式補償,
但不是不對這個宿舍漲價的理由,同時政務官本來就該謹言慎行。
柯P失言還不是整天被KMT幹他有直接退席說我不幹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10-27 11:42:00
你都知道公務員薪水不是老闆講了算你還要加薪.....
作者: ererer   2015-10-27 11:42:00
只要第三勢力和DPP永遠是對的,懂?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10-27 11:42:00
「你不接受質詢就不要當官」 柯P也曾拍桌而去啊
作者: KJoshT (孤獨的旅程)   2015-10-27 11:43:00
柯p可是為自己的行為道歉過呢!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15-10-27 11:43:00
租金不合理也要等到租約到期才換約不是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10-27 11:43:00
你的第二行也就是本文的寫照啊 但該刪還是要刪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27 11:45:00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10-27 11:45:00
賴清德也是阿 朱立倫也請假了阿 靠悲 鄉民來當市長好了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10-27 11:45:00
道歉之前風向還不是嗆議員 有見到原po出來嗆柯嗎ww
作者: hugr86 (sho)   2015-10-27 11:45:00
中肯~~陳自己都承認 是住在象牙塔裡了 還有無腦粉在護航
作者: hihi29 (無)   2015-10-27 11:46:00
我一直問如果是吳思華講這樣的話 不知道護航陳的還護的下?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5-10-27 11:49:00
啊如果還要看議員質詢內容 那就不要講不接受就別當官自己使用錯誤的詞語怪我摟
作者: skyleo (好想打球~~)   2015-10-27 12:02:00
你知道柯P沒權利調高政務官薪水也可以扯那麼多 真不簡單質詢臉書發文不問施政原來是正常,水準好高喔~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0-27 12:21:00
水準超高的阿 笑死很多適合的人 就是輪不到這些鄉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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