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真的有一種公私不分的奇怪現象。
只要遇到人或是顏色都往往會護航的很奇怪,不解。
1.起手式往往都是這個人很好,他在原本的領域表現很出色,很認真,他拿比較少的薪水
,是為了更好的理想。
2.用私人公司類推臺北市政府,很奇怪這明明就是錯誤的類比,私人公司有權力分立?
權能區分?你不接受質詢就不要當官,由於官員具有公權力為保障人權本應當接受質詢。
3.要說砍福利導致他的財務運作產生困窘,這更奇怪了,當初找你來柯P應該講好薪水了,
這首長宿舍也要用抽的不是人人都能中,除非講好這是你的福利,而且如果認為你值得臺
北市政府聘請你,那應該是增加你的薪水,而不是不提高首長宿舍的租金。
蔣經國以前著名的演講都講過了,買醬油的錢只能買醬油,買醋的錢只能買醋,你認為你
值得更多薪水要求加薪阿,而不是不讓這個宿舍漲價。
今天就是這個宿舍租金不合理,不管是55坪還是16坪,為何可以選擇性忽略這個事實?
如果今天住的不是陳銘薰是個猴子要不要漲價?
法制可以因人而異?不符合社會認知的租金可以嗎?
今天你可以說依據信賴保護原則,我福利被砍了用其他方式補償,
但不是不對這個宿舍漲價的理由,同時政務官本來就該謹言慎行。
柯P失言還不是整天被KMT幹他有直接退席說我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