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好奇台北市官員宿舍租金話題炒的這麼熱,那新北、台中、高雄是多少?
發現定700元不是亂訂的,有標準可以參考:
公務人員(含工友)
職務等級 扣繳金額
薦任第8職等至簡任第14職等 700元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600元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500元
雇員 500元
工友 400元
今天如果全國各縣市公有宿舍房屋津貼扣繳都是700元,唯獨台北市要調高至6000元,
於法有據嗎?或是說各位跟同事一樣都是同薪、同工;但津貼少了幾千塊,會爆走嗎?
另外水費、電費、電話費也都有補助:
十三、首長宿舍之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及其他經常性費用,除下列
情形外,由借用人自行負擔。但市長及副市長首長宿舍,由管理機關全額負
擔:
(一)水費:每二個月由管理機關負擔新臺幣五百元。
(二)電費:每二個月由管理機關負擔新臺幣三千元。
(三)電話費:每個月由借用人所屬機關負擔新臺幣五百元。
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http://law.kcg.gov.tw/law/NewsContent.aspx?id=238
臺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
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id=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