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廣電三法裡有條必載的政策對收視戶來講根本就莫名其妙的規定 我們要看甚麼
頻道自己訂閱就好憑甚麼讓第四台業者來決定我要看甚麼節目 而且自由市場就是要彼
此競爭存優汰劣 憑甚麼你可以塞在必載頻道躺著賺 我就要在分組頻道接受觀眾考驗跟
承擔關門收攤的風險 根本就不公平吧 而且我不想看的頻道為什麼要付你必載的錢然後
再付一次錢去訂我想看的頻道 擠進必載頻道的退出機制也沒定 頻道放著擺爛怎麼辦 觀
眾能要求他下架嗎 跟現在的大碗公機制有甚麼不一樣 有這種必載的規定你能期望那些
頻道商甚至系統業者會比現在更有什麼進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