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宅我前陣子接到朋友的簡訊說"你也消失太久了吧?"
我才算一算 發現大概三年多完全沒有和朋友們聯絡或碰面
有些朋友甚至已經失聯四年有了
那些都是很不錯的朋友 既沒有欠錢也沒有交惡
或許是出了社會 生活都被工作綁住
加上臺北人又多 每天通勤都要被人粗魯地侵犯的個人舒適範圍圈
(我舒適圈的範圍直徑約需要十公尺以上)
以及長達十小時、如同坐監一樣的辦公室生活
使得我到了假日只想要沈浸在不用跟任何人類接觸的環境
現在想想 不知道我那些朋友怎麼還會認為我們是朋友?
還是其實他們早就不認為我們是朋友?
一般而言 不是宅宅的人可以忍受朋友消失多久還稱對方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