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亞馨被影射跨國賣淫 爆氣開譙「沒做過

作者: berlinch2000 (蠹酸齋齋主-子迂)   2015-10-30 00:00:29
我們把賣淫的人通通抓起來,串在竹竿上燒死,就像這樣
http://i.imgur.com/sSItnPz.jpg
這樣社會是不是就比較平靜和平了?
當然不會,這樣反而更糟
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很長,希望大家認真聽一聽
先說最重要的結論吧
我們應該開放賣淫,把貞潔觀念這種老思想丟掉。
圖文版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21furu/posts/757786424327822
http://21furu.blogspot.tw/2015/10/blog-post_29.html
最近莫名其妙的在演藝圈又爆出了賣淫風暴,然後又莫名其妙的牽扯了幾個女星,最後又
莫名其妙地開始討論過去曾經有過的賣淫或是醜聞紀錄。電視上各種風風雨雨,各種網友
出來砲轟原來某某某私底下在賣淫,各種名嘴在電視上各種影射、各種含沙射影、各種亂
槍打鳥,到最後,那些被影射的人真的是這一次被抓到的這幾個嗎? 還是名嘴其實自己都
知道很多人在做,只是不好意思公開說? 那要想的事情就是,賣淫有這麼邪惡到人人喊打
嗎?
中國古典名著金瓶梅裡面就訴說了一個潘金蓮的兩個面相,她可以是戴丈夫綠帽的淫蕩女
人,但是換一個角度放到現代社會,她不就是劈腿嗎? 劈了一個帶有英雄氣質的男人,這
不是在現代社會經常看到嗎? 加上現代社會一夜情比比皆是,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都
可以看到男女看對眼了就上床算是比較好了,有些連彼此都沒看清楚,對對方私處的了解
程度比面孔還深,也不是甚麼稀奇的事情,對他們來說不過日常的一天。由此可見,我們
真正在乎的不是淫,而是賣。
那我們要先討論的事情是,究竟甚麼是賣淫? 這類的定義很多,我看到一個最受大家認定
的定義是:
「為了獲取物質報酬,以性服務的形式提供購買者在性慾上的滿足。」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定義的時候,說實在的,內心受到了打擊,因為我發現婚姻制度根本是合法
的賣淫方式,所以在那當下,我就下定決心要找出關於賣淫的真正定義。
這個定義最大的問題出現在物質報酬。理論上來說這個社會上的服務業已經相當成熟,幾
乎所有的服務都可以被金錢量化,例如一個晚上的飯店錢,或是一趟旅行的費用。這些如
果都被量化了,沙發客陪睡、異性出遊陪睡抵旅費這些又算不算賣淫,這些還算好處理的
,現在來一個更絕的問題,陪睡賺一個「人情」又算不算賣淫? 因為這人情將來有可能會
轉化成金錢,某個層面上來說也是個資本投資。甚至,如果不是物質報酬,單純的是精神
上的報酬,可能是獲得心靈上的救贖,那算不算賣淫? 如果是,那手天使義工算不算賣
淫?
為此,我跟朋友定義出了賣淫比較明確的定義。
只要有性行為的任何一方視性行為是「手段」而非「目的」的性行為都算是賣淫。
如此一來,就可以明確定義出沙發客陪睡是賣淫。男女朋友其中一半負擔旅費不是賣淫,因為他
們雙方的目的是旅遊,而非異國的性行為但不可否認有些時候有其中一方確實是將性行為
視為手段,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只有當事者知道這項真相。 這個定義也可以將婚姻的
灰色地帶排除,鄉民們最愛酸的嫁給富二代還不是為了錢這段話,可以以當事人的角度來
分析是不是賣淫,但答案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更棒的是,這個定義告訴了我們真愛的確存
在。
談完了賣淫的定義,那我們會突然發現,這個社會上充斥著各種賣淫,只是我們習慣忽略
他們。為了博取異性權力者的歡心,以性服務換取為了的上位機會,這應該也算是賣淫。
為了讓自己的下半輩子過的更好,跟一個自己不愛的富商結婚,這應該也算是賣淫。自己
對某個人有所愧疚,而選擇用性服務的方式彌補自己的愧疚,這應該也算是一種賣淫。既
然在這個定義之下,有這麼多款式的賣淫,代表這社會上根本就是由賣淫所構成的社會,
那我們在驚訝甚麼屁啊?
如果你在看以上文章的時候,想像的對象都是女性賣淫,恭喜你正式被女權團體砲轟,因
為我寫文章的時候很在乎用語,上述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到性別,因為賣淫者有男有女,不
過接下來的內容就很難避開女權爭議了。我也歡迎友人一起討論這議題。
基本上現代女性的貞潔觀念,是農業社會之後定居的人類,為了區分彼此的後代而逐漸因
為財產權演變出來的,也就是說在乎女性的貞潔,其實是一種將女性看作財產的觀念,按
照女權團體的說法,這就是物化女性!! 是一種將女性視為生產工具的觀念,為了保持這
項工具的良率,必須盡其保養及修護,簡單來說,就是只有擁有產權的人才能使用,照這
個邏輯想下來,你還認為女性的貞操很重要嗎?
先前討論過,問題不在淫,而在賣。而賣的關鍵就在於,任何人都可以與性工作者有過性
行為,也就是說不知道與多少人發生過性行為,聽起來生產工具不知道有沒有甚麼問題
。 但對於有處女情結的男人來說,很淫亂的女人跟賣淫的女人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今
天我們覺得賣淫比淫亂嚴重的原因是來自於近百年來的女權主義興起,認為女性擁有自主
權的淫亂是可以接受的,而沒有自主權的賣淫是不能接受的。
說了這麼多,我只是想說賣淫這件事情是任何社會都無法阻止且避免的事務,要知道,世
界上最早的賣淫合法化是來自中國春秋時期的齊國,而且主導者正是你我都熟知的管仲,
當時他利用大量的美女性服務,聚集了大量的人才替齊國進行全面性的改革,甚至今天的
八大行業在營業之前的拜拜,其實拜的都是管仲。人類經過了兩千多年,賣淫還是存在,
甚至從原本的合法行業,搞到分法之後的地下化,疾病、黑道等等勢力更難以控管,不是
嗎?
當然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及其所能的淫亂,這個時代關於不能淫亂的理由應該是性病而非貞
操觀念,相關的保護措施做好之外,還需要良好的人際交流環境,但關於賣淫這件事情,
看完這篇文章,是否你還是覺得賣淫罪無可赦? 需要將賣淫者差在竹竿上燒死呢?
時代在變,我們的觀念也應該要改
有在賣淫的女星,希望妳們勇敢站出來承認
作者: rockheart (優しい風 )   2015-10-30 00:01:00
支持開放性特區,這樣女星賣淫就不用躲躲藏藏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5-10-30 00:01:00
END
作者: d512634 (薯條)   2015-10-30 00:02:00
差一點就叫你還我100了 這麼紅幹嘛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10-30 00:02:00
\組工會/\組工會/\組工會/\組工會/\組工會/\組工會/
作者: Xing97302 (幹古專用帳號粉絲)   2015-10-30 00:02:00
好文推
作者: qq251988 (皇民)   2015-10-30 00:02:00
新北先開吧 整天一堆強暴和鬼父新聞
作者: shippai   2015-10-30 00:03:00
我覺得 人口販運、逼良為娼 就該抓起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0-30 00:04:00
賣淫不邪惡 是逼良為G邪惡 我支持妓權 但現在是討論單純賣淫嗎? 不是 因為加入老鴇這個不確定因素 你不能確定每個女星都是自願賣
作者: shippai   2015-10-30 00:05:00
但我也覺得 一個女人 無一妓之長 就鼓勵她賣身 也不正常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0-30 00:05:00
別說了 連波卡都不敢賣 你想賣什麼銀? 一堆假掰女拳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0-30 00:06:00
如果都是自賣自誇 就沒問題 現在都有外國人來檢舉
作者: shippai   2015-10-30 00:06:00
講到這個... 還有... 我沒買到波多野結衣卡 實在很賭爛
作者: sediments (禽獸)   2015-10-30 00:06:00
如果串在竹竿上燒死KMT那就有效
作者: shippai   2015-10-30 00:07:00
我也常常手殘 拿鐵劍打怪 拿銀劍砍人.....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0-30 00:08:00
被包養是高大上 賣淫就低下 這標準我也覺得很奇怪 但是逼良為G是邪惡的
作者: shippai   2015-10-30 00:11:00
ㄟ~~~ 你逼女孩子打什麼工??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5-10-30 00:11:00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13:00
不不...任何的〝賣淫〞都必須建構在賣的人心甘情願上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14:00
你在鬼扯3小,逼良為娼就違反個人的性自主權了怎麼可以把人當手段而非目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0-30 00:15:00
逼迫 就是不對的 我是認為個人意志>國家利益 你跟我講這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15:00
聽你鬼扯,銀行不能對欠錢的人強制工作好嗎?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16:00
頂多拿一張債權憑證,有錢在去強制執行債務人,書念多點在出來屁好嗎?半桶水不要出來現了你怎不說販毒,走私軍火更有經濟效率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18:00
不不...賣淫絕對是個人對身體的自我主張,但逼迫不是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19:00
我的重點就是你不能強逼一個人賣淫,除非他心甘情願就像你不能強迫遊民去工作一樣你不可以去干涉別人的自由意志不然你無限上綱的推理就會變成應該支持專制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21:00
如果你關心妓權或日日春,應該知道早期弱勢族群販售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21:00
讓國家強迫人民去做事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22:00
未成年女兒到寶斗里華西街的往事,當事人幾乎被逼迫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22:00
你第一個假設就不存在,後面沒有推論的必要今天國家就是不能強迫任何人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0-30 00:22:00
怎樣的合法工作是非勞資自願情況下取得契約?有人拿槍逼你領22K? 到底在講啥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23:00
你假設國家可以強迫人工作這點不成立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23:00
你的問題回答了你的答案,如果國家機器有權力強制你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0-30 00:24:00
非法地下化 市場越是不自由 逼良為娼的情況就會發生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24:00
你不可以這樣假設,因為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0-30 00:25:00
所以TMD是想反串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25:00
工作,那麼更可能強迫你賣淫,在違反你身體自主情況社會目前對賣淫歧視是因為傳統價值觀的束縛,但如果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0-30 00:27:00
所以你是反資本主義又要性工作合法化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5-10-30 00:28:00
國家強迫你賣淫,其恐怖程度如同日治慰安婦及黨治831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0-30 00:29:00
那假設合法化規模起來 是不是變成財團奴役性工作者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10-30 00:32:00
你到底在說啥 你說的例子不算 因為漂亮女人給有錢人包養賺更多 你例子要改"一個無一技之長的醜女 無法支付子女生活費 只好當G賺錢"這才有可討論性
作者: poppipe (poppipe)   2015-10-30 00:35:00
王內地親吻人妻 婦團就很會教小孩 看到波卡就又忘了
作者: angela5566   2015-10-30 00:36:00
那炮友是不是也要公布?
作者: k2902914 (醜醜)   2015-10-30 00:42:00
只可惜社會不認同啊。看看女性是如何譴責賣淫跟買春的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44:00
幹你根本在講屁話,自由主義你到底有沒有讀通?自由主義以不干涉他人為前提,你前提就錯了你經濟學誰教的?你老師會哭阿
作者: llahwa (水無月美雨)   2015-10-30 00:49:00
有需要就有供應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53:00
自由主義下希望政府干涉越小越好,你怎麼會用國家力量強迫人民賣淫???????另外回答你的問題,納稅,當兵,上學都有公益性所以國家可以賦予你義務去履行,但工作沒有工作是你養活自己反覆實行的社會行為而欠錢是你跟債權人的問題,只有債權人能強迫你履行
作者: kyleptt (kyleptt)   2015-10-30 00:59:00
你的想法也太可怕了吧,所以政府可以強迫你的家人去賣?
作者: LittleBeauty (鬍子小妹)   2015-10-30 00:59:00
但債權人的極限就是強制執行,不包括強迫工作今天債權人的保障範圍不包括強迫債務人勞動國家沒有給你權力可以不擇手段追債所以我們不能把一個沒一技之長又欠錢的女人抓去賣至於欠下大筆債務而跑去賣的女人,那是經過他評估之後的選擇,他有做出決定,是經過自由意志下的選擇你不可以跳過個人有選擇的自由這件事一碼歸一碼,你不要把事情混在一起講
作者: moew5566 (無言獨上西樓)   2015-10-30 01:08:00
end
作者: etcover (SnoWolFabian)   2015-10-30 01:22:00
我是覺得拉,買春和賣淫凑一對一起串燒不是必較討喜嗎?大家都只關心賣淫不關心買春呀?要就都接受,不要就都串燒嘛。識時務者為俊傑呀,活在什麼年代,什麼價值觀下,謀定而後動,活的比較快活呀。撼動這太難了,有心的話,不如爭取女性露胸部的權力,畢竟幾年前男生才剛有露胸部的權力。還有要舉例子幹嘛舉國家呀,不如舉父母去強迫啃老族去工作(賣淫),反正你不就是要大家接受賣淫等同一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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