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來爆掛
提到蕭辦公室主任
所有柯辦的人都知道他在選前兩個月被拔掉
也就是說~最後的關鍵時刻
柯辦的辦公室主任不是他~~~
至於為什麼會被換掉
看看柯P是怎樣個性的人
大家自己猜吧
第二個掛是
有朋友問了DPP的核心幹部
小英沒有答應跟某蕭跟某潘合掛照片
所以現在看到的都是沒有獲得授權、自己合成的
敢這樣做是看準DPP跟小英為了總統大局,只能容忍
聽DPP基層說,某蕭跟某潘這種吃豆腐的小動作都很多
有興趣的可以去三立主播阿娟的臉書看她怎麼說某潘
第三個掛
在蕭的港湖區
DPP支持的是黃珊珊(只是不能公開)
本來KMT也要禮讓黃
變成 國親共推黃 VS 民進黨
如果是這樣基本上國親必勝
就算推+魚出來也一樣
但因為DPP先一步跟黃談好
只求不要讓車輪黨當選
所以變成 隱性民親合(DPP禮讓不提名)
而黃也蠻有義氣
就拒絕跟車輪黨談合作
最後車輪黨才從幾個想選的議員中
推一個民調高的
不然李彥秀本身爭議也很多
(山老鼠事件、家族都在港湖區炒房、老公侯冠群被柯P抓到肥貓...)
車輪黨是選擇不得已中的最好選擇
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在怪DPP幹嘛不提名+魚
是因為當初如果提+魚
現在就會變成 +魚 VS 黃珊珊(國親合)
1對1,藍綠都不敢說必勝黃珊珊
資料來源
1、強者我有朋友,曾在柯辦上班。
2、學弟現任港湖區議員助理。
我聽到、我相信、我爆掛
※ 引述《gary2258 (haha)》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今天看到台聯的事件忍不住跟朋友借帳號來爆掛一下
: 在八德路跟東新街口有塊看板
: http://imgur.com/xm3LNsI
: http://imgur.com/T9zjbT5
: 根據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 第三條
: 本自治條例所稱競選廣告物,指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前置期間,為政
: 黨及有意參選或支持參選之個人、團體建立形象、獲取認同、爭取選票,而登載以下各款
: 任三款以上,並設置於本市公共設施、附著於建築物、樹立於私有空地或法定空地上及遊
: 動車輛之廣告物:
: 1.姓名 2.參選人號次 3.參選人圖像4.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5.標語或標記
: 前項範圍以外之廣告物,依廣告物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 第 六 條 競選廣告物應依第四條規定申請核備或依前條規定申請許可後,始得設置;
: 其核備、許可設置期間,法定選舉除里長選舉為選舉投票日前一個月外,其餘為選舉投票
: 日前二個月。
: http://www.dbaweb.tcg.gov.tw:8080/intra/rules/front/Rule_show.aspx?entry=524
: 這圖好像除了第2樣是不是全中了壓
: 而且離投票還有八十幾天
: 還沒到規定的兩個月喔
: 這樣是不是偷跑阿!!
: 不過他是柯辦主任耶~誰敢動他阿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