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ooo (法性本寂隨緣轉)
2015-10-30 13:52:19防衛過當根本就不合理
只要是防衛,都是正當的.
今天被殺的如果沒有主動挑釁
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發生
上次有一個闖民宅的強盜被殺死
根本就是活該
臺灣這種不合理的法律
很難吸引外國人才來臺灣工作啦...
作者:
cyril517 (d.l.t.b.k)
2015-10-30 13:53:00噓廢文算正當防衛吧?
作者: su4vu6 2015-10-30 13:53:00
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製造機|專門電魯蛇)
2015-10-30 13:53:00那種判決很妙 難道他要等那4個回車上拿棒球棒來揍他嗎??幹 當然是殺一殺啊 白癡 天兵判決人都是求生 懂嗎???????????????? 恐龍法官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10-30 13:54:00你怎麼會有只有台灣有防衛過當的錯覺XDDD台灣人沒這麼厲害喇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0-30 13:55:00法盲各種秀存在感XD
作者: su4vu6 2015-10-30 13:55:00
適者生存 要欺負人請先去練技術
上面的文章都寫明了是基於檢察官起訴書作為討論的,怎麼有人還在判決 -_-
作者:
SPFH120 (自宅è¦å‚™å“¡)
2015-10-30 14:00:00好笑,如果你今天賞我三四個巴掌,我就能把你殺掉?
作者:
frontnf (中肯文製造機|專門電魯蛇)
2015-10-30 14:01:00手賤被殺 物競天擇 怪我囉XDDDDDDDDDDDDDDDDDDDDDD去怪你的手吧
作者:
XD9527XD (別人笑我太瘋癲)
2015-10-30 14:08:00有人在自身有保證之下說別人無知嘻嘻法律高手都不會被人堵 呼呼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10-30 14:26:00今天你在ptt罵我我就能把你殺掉?我怎知你今天的恨意不會變成殺意,所以殺了你也是正當防衛
作者:
SPFH120 (自宅è¦å‚™å“¡)
2015-10-30 14:38:00公然罵人不犯法?言論自由?來秀下限嗎...
公然侮辱非正確法律 只是中國黨用來箝制言論自由的工具正確的法律只能符合最低道德 罵人對對方沒有具體損害因此不能算違反最低道德
又沒造成實際損害預告一下就違法喔拿刀砍人未遂也可以說啊我砍空氣啊,又沒砍到你
作者:
SPFH120 (自宅è¦å‚™å“¡)
2015-10-30 15:04:00罵人對人格權也是一種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