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ckedup (crackedupESS)
2015-10-30 18:41:45今天在台北市立圖書館某間
目擊兩個人超大聲吼叫吵架
事件起因是a在圖書館的筆電使用優先區,利用書桌上的插座為自己手機充電
b 衝過來說…你知不知道這裏不能充手機電,你這是竊電,是公訴罪,你知不知道?
a 你講第一次我就拔了,你有必要這麼大聲嗎? 你這什麼態度?
b 我以前就看過你來這間圖書館了 你明明就知道不能手機充電還充 就是竊電
總之後來兩個人就一直吵一直吵,非常大聲,口不擇言,一直從位子吵到門口
還說要叫警察來,圖書館員也只能軟言相勸,不能怎樣
整個圖書館都是他們的競技場~
阿我就在想,那如果有人把手機插在充電中的筆電上,那算幫手機充電嗎?…
恩恩,現在到底能不能在圖書館把手機充電阿?
而且現在筆電、平板、手機,已經不是區分那麼清楚的東西了…
這要怎麼區分? 到底誰做這些規定的? 圖書館員也很難做阿… 有卦嗎?
ps. 其實我看過警察真的被叫來圖書館趕人,他也不能怎樣,
也只是一直軟言相勸說我們暫時離開好嗎? 而已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5-10-30 18:43:00插筆電,再用usb充。
作者:
widec (☑30cm)
2015-10-30 18:44:00都能插筆電了 不能插手機?笑死人
作者: xsaberx (勝利誓約之劍) 2015-10-30 18:45:00
正義魔人還蠻白癡的 有種就來大學的圖書館嗆聲
作者:
ruby959 (辰辰)
2015-10-30 18:45:00在圖書館插電鍋才是竊電吧
作者:
widec (☑30cm)
2015-10-30 18:45:00直接拿出個藍芽鍵盤 手機橫放 就是筆電了
作者:
ksxo (aa)
2015-10-30 18:45:00a先生 我是覺得你遇到這種事就安靜就好 這年頭大家都會優先
作者:
ksxo (aa)
2015-10-30 18:46:00批判那些大吵大罵的人
作者:
widec (☑30cm)
2015-10-30 18:47:00每天都在觀察誰來充電 難怪是萬年考生
作者: max52001 2015-10-30 18:48:00
公共場所有竊電罪 沒錯 問管理員最準拉
作者: grooving 2015-10-30 18:50:00
b一定是個肥宅 而且有上八卦板
作者: RedBug312 (食用紅色六號) 2015-10-30 18:51:00
我都插行動電源我慚愧
作者:
widec (☑30cm)
2015-10-30 18:52:00圖書館開放插座 就沒有竊電罪的問題吧那上面又沒有寫什麼可插 什麼不能插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10-30 18:58:00
另外有充電的地方r
作者:
akiue (樂透冥登)
2015-10-30 19:01:00有病 關注這種雞毛小事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5-10-30 19:05:00老實說 這根本不能告... 一是沒人想受理 二是法律沒定義什麼叫做筆電 這年頭的平版手機跟筆電插在哪我也搞不清華碩的變形平版是筆電還是平版? airbook是筆電還是平版?
作者: yuisgood 2015-10-30 19:08:00
有點不知道這到底有甚麼好爭執的...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30 19:10:00正義魔人不意外 根本社會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