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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處分申誡 賴清德:推動改革不計毀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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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處分申誡 賴清德:推動改革不計毀譽
記者陳俊廷/台南報導 2015-10-30 18:10
公懲會處分申誡 賴清德:推動改革不計毀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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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資料照。(記者陳俊廷攝)
因李全教涉賄,南市長賴清德拒進議會逾200天,司法院公懲會今(30)日議決申誡。賴
清德發佈聲明指出:「堅持改革、捍衛台灣,是他棄醫從政的理想,推動改革不計毀譽,
不會因為這個處分而有任何改變,請社會繼續支持,讓地方黑金改革能夠成功,讓台灣政
治更清明」。
南市議會第2屆第1次、第2次臨時會,以及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開會期間,賴清德因不滿
議長李全教涉賄,法院遲未宣判,因而宣布司法未釐清前不進入議會備詢,因而遭監察院
彈劾,司法院公懲會今10月30日日議決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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