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實務與法規方面做一些分享,心有定見的可以左鍵了
新聞觀察到的幾點
1.行政公務體系的推諉與怠惰。
2.廠商的背景強大。
3.消費者被操弄的無奈。
現在104年 案發103年
台灣 codex 台灣 codex
無水石膏 合法 合法 違法 合法
二水石膏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這裡我就不討論製程、雜質與廠商換包裝的問題(雖然我覺得這才是巧妙之處)
**這裡我想先提的是無水石膏從違法變成合法的情形**
法規上,國內食品添加物必須經國家正面表列才能使用 (就是上面有寫的你才能用拉)
阿如果沒有正面表列的,國外卻有再用的哩? 如果你想用,請參考新穎性食品添加物加
以申請(佐附安全性資料,使用方式)
國外能用,國內不能用的案例有許多(各國使用劑量、方式習慣不同、需有人種地域考量)
========以上是在講要請主管機關增列一個新食品添加物有多麼的困難===============
這個廠商,在【裁判字號】 104,聲,2916 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裁判書
摘錄
~~另衛生福利部已於民國104 年6 月24日將硫酸鈣規格增定
無水硫酸鈣,足證本件並無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亦無限
制出境之事由存在。又聲請人另擔任中國大陸永昌石膏化工
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與原料礦主供貨合約即將屆期,有赴中
國大陸與礦主商議續約事宜之必要,倘若無法續約將造成公
司無法進貨,導致公司倒閉、員工失業之窘境,爰聲請解除
限制出境等語。
隨然最後法官駁回,但可見衛生主管機關的行政作業認定,會大大影響業者,檢,法等的
判斷標準。
此案卻能在立法委員的關切下,盡速通過。這讓其他守法,乖乖一步一步申請的廠商,實
在不是滋味。
心得與結論:
1. 開放無水石膏作為食品添加物,會增加劣質添加物違法使用的機會(製程與成本考量)
2. 衛福部說甚麼沒人告訴他們,實在狗屁。公部門為了怕下決定,一天到晚行文來行文
去,研議來研議去。這件事比較像地方請託無效,只好從中央下手。
3. 不管是公開或私底下,能找到人請託,一定會讓事情更順利解決
4. 該廠商,身上還背了3條藥事法的官司,這樣輕描淡寫的說:因為必須保持乾燥,所以
在寫明無水石膏的包裝外層,又套了一個袋子,加個袋子。令人...............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連續幾篇文組亂七八糟帶風向
: 實在看不下去
: 石膏是俗稱
: 其中化學成分叫硫酸鈣 CaSO4
: 生石膏 CaSO4˙2H2O 就是硫酸鈣與2個水分子結合 所以又稱二水石膏
: 將生石膏加熱脫水 則變成 熟石膏(CaSO4)2˙H2O 又稱為燒石膏
: 那位檢察官說這樣會產生重金屬
: 真他塔馬的見鬼了
: 加熱就能無中生有,這是什麼肛之鍊金術
: 硫酸鈣可以從礦物精製,也可以使用化學反應生成
: 能不能做為食品添加物的標準,其實就很簡單
: 就是原料裡頭除了硫酸鈣外,有沒有其它含有害人體的雜質
: 例如重金屬之類的
: 那就拿去驗就好
: 管你是有水沒水,生還是熟,軟還是硬
: 只要有驗出重金屬
: 就不可以拿來給人吃
: 相對的
: 如果驗出對人體沒有啥有害的物質
: 成分就是很純粹的
: CaSO4
: 那又有啥問題?
: 為什麼不等驗完再噴?
: 奇哉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