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colonai (涼夜之風)》之銘言:
: 關於這起事件 當時在下我剛好有參與到一部分
: 提供一些我得知的內容 (憑記憶 可能有誤)
: 1.根據現場查扣結果 廠商將中國大陸進口的袋裝無水石膏
: 外面再套上一層印有我國主管機關食品添加物許可字號的袋子
: 2.現場查扣到的無水石膏 檢驗結果確實有含有重金屬
: 3.廠商沒有直接賣消費者或食品店家 都是賣下游的化工材料行
: 並提供上述主觀機關食品添加物許可字號的證書影本給化工材料行
: 化工材料行信以為真買來之後 再賣給消費者或食品店家
: 4.印象中案子麻煩的地方是 廠商已出貨的部分
: 似乎已經全部賣到消費者/食品店家端了 無法查到樣品
: 而且化工材料行說他們買的時候沒有發現有內外兩層袋子
: 所以即使查扣的部分有重金屬 也直接無法證明
: [廠商曾經把含有重金屬的無水石膏當賣食品添加物賣]
: 畢竟查扣的貨還沒有賣啊...已賣出的貨到底是什麼情形 死無對證
: 5.廠商請了分屬兩個事務所的三個律師 都是很優秀的律師
其實這次事件 真的點出很多問題
先以一個不專業的化工人來解釋
工業級/食品級 & 二水/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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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工業級
當然就是不能食用
而不能食用的原因大多是因為裡面含有超過"法定劑量"的有害物質
那為什麼會有這些有害物質呢?
原因有很多
以這次的石膏(硫酸鈣)為例 [其實之前的腸胃藥中的碳酸鈣也是一樣]
大部分石膏都是由天然礦石中提取
而天然礦石中一定會含有其他的雜質
這些雜質就包含了許多重金屬
當然如果要去除雜質
那就得經過一連串的化學純化製程
[你說不是天然ㄟ最好? 哈哈哈! 很多無知大眾的詭異觀念笑笑就好]
而這些純化製程都是要錢的
純化程度越高越花錢
甚至純化製程成本比原料成本還要貴上許多
而食品級產品的純度要求又比工業級嚴苛
所以食品級會較工業級產品貴上數倍!
很多無良商人為了節省成本就直接買工業級的產品加入食品中
而所謂的 二水/無水
就只是硫酸鈣有沒有和水化合而已
通俗一點的類比
大概就是 鹽巴 受潮/沒受潮 的狀態
受潮鹽巴能夠吃 但是沒受潮的鹽巴不能吃
聽起來就是很怪的概念
所以國際上食品法典兩者都可合法用於食品添加
台灣不能添加就單純是法規上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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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屁完!
如果這起案件真的是有在查扣的石膏中驗出超量的重金屬
那從檢座的臉書發言來推測她的理解
還真是令人冷汗直流!!!
明明針對的重點該是有無"超量重金屬"
卻能把重點放在 二水/無水
還直接把二水/無水 錯誤定義成 食品級/工業級
如果把這錯誤百出的理解寫成起訴書
到了法院,辯方律師只要找個稍微有化工專業的證人
大概就能把起訴書轟得一無是處
因為二水/無水 根本不是影響人體健康的關鍵
到時法官因此輕判也是非常合情合理
只是可能又會被鄉民說是恐龍法官
但原因根本是檢察官的起訴重點搞錯
也因此讓本因為此負責的廠商能脫罪
從這點來看,錯誤理解狀況的檢察官
表面上看起來是要義憤填膺的嚴懲罪犯
但其實跟縱放人犯沒兩樣阿!
黃檢!
起訴書還沒送吧?
有空發臉書, 不如趕快找個專家趕快惡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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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把無水硫酸鈣列為合法食品添加劑
的確是食藥署行政怠惰的缺失
而段宜康要求食藥署改正
就一個立委的角度並沒有做錯 也符合他的職責
但也僅就於此
台灣民代的亂象
就是常常借質詢來干擾司法
你哪位? 能不能羈押你說了算?
你哪位? 有沒有證據你說了算?
你哪位? 有沒有罪你說了算?
即便這件案件真的是"不含重金屬的無水石膏"
但現行法令也還是禁止添加
廠商也很明確有觸犯法律
能不能釋放是屬於法官和檢察官的職權
你有何立場能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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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
行政 立法 檢察 看出一堆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