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x真的在賣是那個什麼姊的上游
那麼根據憑據蘋果日報記者的爆料
那李X不就賺了上億元多
李妍憬不就連李X的車尾燈都看不見??
不怪李妍憬這麼氣
錢都她賺 色名卻要她背
希望以後記者能夠更精進點
還有 賺色情錢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用 "逼迫" "強制" "威脅" 人去賣
就是絕對於民主國家不容的
荷蘭也開放賣 但絕不容許任何違反個人意願的事情
大家要注意 這些組織跨國賣淫的人 不是因為賣淫需要嚴懲
而是它們威脅逼迫 沒有意願的去賣 這就是人口販運的重罪
我建議抓到後 直接引渡到美國判刑
因為我們鬼島法官 連頂新案都能逆轉證據了 我想 說不定媒體不在注意時
這些人又不了了之了 這樣我們怎麼對我們最重要的靠山美國做交代
難道要跟哪AIT處長解釋 是我們鬼島法官放的?
那我們 唯一 也是 最大 的靠山 要如何相信 我們能夠管好我們自己 不給他扯後腿?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李妍憬發毒誓自清加碼爆料是「李X」在賣
: L女星「李X」
: 到香港發展時跟鼻子很大的那位傳緋聞
: 後來被東周刊爆料她賣淫
: ....泳裝美少女選美比賽出道
: 全身上下都整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