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黃大檢察官顯然把事情都攪在一起了。
其實這事件主要只有兩件事釐清即可:
1.無水石膏可不可以添加食用? 答案是可以食用!
段立委已提出歐盟資料證明無水石膏「可以」添加在食品內了!
然而我國卻未列入,因為從來沒有人申請過,食藥署也混混的,不更新資訊。
於是段立委接受陳情幫「無水石膏」正名而列入法添加物名單內。
不過無水石膏雖可添加,但必須為「食用級」(因食用級要精鍊不能含有重金屬)
=> 黃檢察官說法顯然該廠商是有被檢驗出重金屬,廠商GG了!
段立委要是施壓司法幫忙「廠商」解套護航也GG了!
那他到底有沒有幫廠商護航呢?那就是第2題了。
2.段立委有無施壓讓不肖廠商解套? 段沒有幫「廠商」解套,但幫「無水石膏」解套。
照段立委說法,他只是接受陳情幫「無水石膏(需食用級)」納入合法添加物名單。
於是他召集食藥署官員開會,因而「無水石膏(需食用級)」得以納入合法添加名單內。
此後便沒有再加以干涉,也從未幫廠商護航在司法上解套。
黃檢察官在FB上說:「段姓立委為替大老闆解套,經一年的奔走,不斷向食藥署施壓
,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標準,『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 她為段立委護航「無水石膏」納入標準痛心、無奈。
但黃檢察官,只要是食用級的「無水石膏」歐盟也是合法的耶!
段督促食藥署納入與國際同步不好嗎?這施壓很OK阿!
很顯然妳應該認為只要是「無水石膏」都是有毒的吧?是妳沒搞清楚喔!
再來, 妳說段立委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
=>這是比較嚴重指控,段立委就是不爽這個,因為他認為沒有,
所以黃檢察官請你要拿出相關公文證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