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假如當時在捷運上殺了鄭捷會被判刑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26:09
當然是…
有罪
有能力制服他
怎麼可能無法克制力道
拿刀的犯人有多危險已經過證實
你比拿刀的犯人還強表示你更危險
制服他
卻克制不了衝動殺了他
判你有罪
我認為是這樣啦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4-11-01 02:26:00
有道理
作者: cysh0621 (古美門平偉)   2015-11-01 02:27:00
無法控制腎上腺素的威力啊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5-11-01 02:28:00
就曾有搶醉漢的槍 走火 正當防衛殺死對方 結果判三年的新聞 理由也是你能搶就能制服...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11-01 02:29:00
沒錯,依台灣恐龍法官和恐龍家屬個性絕對有罪
作者: magensky (Go with the flow)   2015-11-01 02:29:00
所以就是這些廢條文養成了冷漠 見死不救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1-01 02:30:00
鬼島邏輯阿 反正法官邏輯是有辦法制服就有辦法不殺他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01 02:30:00
好像半年前有保護家人而打傷小偷的新聞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1-01 02:31:00
但是最好笑的就是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制服他 又沒數值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11-01 02:31:00
就那個啊,闖空門被男主人發現,為了保護有孕之妻打死賊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01 02:31:00
小偷家人出來靠北下手太重。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5-11-01 02:31:00
法官都文組的不要期待太多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31:00
那個海陸退伍勒死小偷保護孕妻那個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11-01 02:31:00
如果是在危急的情況下失手殺人 應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32:00
結果防衛過當,後來到底怎樣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11-01 02:33:00
不對,找了新聞還沒被判刑的樣子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5-11-01 02:33:00
尤其女法官ㄧ堆ㄧ輩子沒打過架 以為打架很簡單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01 02:33:00
記者快去追啊。只會抄新聞膩?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5-11-01 02:35:00
真的超扯 家裡有孕婦小偷就一棒打死吧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1-01 02:39:00
文組都是一堆用愛發電,臨危不亂,見招拆招的先知
作者: pinkstephen (黑星)   2015-11-01 02:48:00
我覺得看情況,硬是捅很多刀而死有罪,搶刀過程不小心捅到就死就有爭議...
作者: kkk003 (海寒)   2015-11-01 02:49:00
小偷會傷人這算腦補吧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49:00
結論就是賽亞人很可憐,只是走過去他就死了,怪我囉海陸的案子,以後應該會變熱門的國考考題XD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5-11-01 02:54:00
有些法律系大學畢業花了幾年考上法官,根本沒社會歷練然後當法官的大多作息規律,生活圈子封閉,根本不食人間煙火,才有那麼多恐龍判決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56:00
pink說的其實只會差在是故意或過失而已,就只是量刑
作者: tank44444 (tank)   2015-11-01 02:58:00
法官最好要先學防身術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58:00
輕重不同而已,重要的還是要看能否成立正當防衛,只要成立,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階層過不去,一切就結束了XD所以結論就是:司改請加油~揪咪再幫法官說個話好了,其實大家也不要都怪法官拉~很多法官可能也很為難,沒讀過法律的可能不清楚,刑法跟數學一樣都有一套公式叫犯罪三階理論,裡面寫好
作者: ppc ( )   2015-11-01 03:09:00
會被鄭傑父母告還求償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3:09:00
了罪各種犯罪應該怎麼去看是否成立、免責條件等等..法官或檢察官跟律師都是靠這一個公式在運作,公式不改,法官也只能照著判,所以有些法官也很為難,並不是大家想的權力真的這麼大,有的時候明知道這個人是垃圾,但就是沒證據,對方律師又咬著公式漏洞,他也沒辦法阿GG~所以重要的是法要如何修,才能夠盡量讓公平正義回歸,所以立委請不要再吃便當了,快點起來看看哪些法要修好嗎?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11-01 03:22:00
很常聽到有人說台灣的醫療有世界水準 台灣的司法卻沒聽有人這樣說過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3:27:00
一個從世界各國東拼西湊出來的法律,只能貽笑世界
作者: brass (黃銅)   2015-11-01 06:01:00
照公式判?那寫隻程式就好啦。要法官幹嘛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6:56:00
因為公式裡面有上下限可以去選擇,但是還是只能在區間內去做調整,沒辦法有太大的改變。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5-11-01 06:58:00
你答對了,有些法匠就是這麼認為。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7:01:00
而且很多東西的判斷也並非用一個if else就可以解決像是證據力的判斷,進一步的蒐證,檢察官與律師所提攻防的爭點等等...這些都有它經驗與專業判斷存在,如果這世界都這麼單純,那早就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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