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26:09當然是…
有罪
有能力制服他
怎麼可能無法克制力道
拿刀的犯人有多危險已經過證實
你比拿刀的犯人還強表示你更危險
制服他
卻克制不了衝動殺了他
判你有罪
我認為是這樣啦
作者:
cysh0621 (古美門平偉)
2015-11-01 02:27:00無法控制腎上腺素的威力啊
就曾有搶醉漢的槍 走火 正當防衛殺死對方 結果判三年的新聞 理由也是你能搶就能制服...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11-01 02:29:00沒錯,依台灣恐龍法官和恐龍家屬個性絕對有罪
作者: magensky (Go with the flow) 2015-11-01 02:29:00
所以就是這些廢條文養成了冷漠 見死不救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1-01 02:30:00鬼島邏輯阿 反正法官邏輯是有辦法制服就有辦法不殺他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5-11-01 02:31:00但是最好笑的就是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制服他 又沒數值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11-01 02:31:00就那個啊,闖空門被男主人發現,為了保護有孕之妻打死賊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5-11-01 02:31:00法官都文組的不要期待太多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31:00那個海陸退伍勒死小偷保護孕妻那個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11-01 02:31:00如果是在危急的情況下失手殺人 應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11-01 02:32:00結果防衛過當,後來到底怎樣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11-01 02:33:00不對,找了新聞還沒被判刑的樣子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5-11-01 02:33:00尤其女法官ㄧ堆ㄧ輩子沒打過架 以為打架很簡單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1-01 02:39:00文組都是一堆用愛發電,臨危不亂,見招拆招的先知
我覺得看情況,硬是捅很多刀而死有罪,搶刀過程不小心捅到就死就有爭議...
作者: kkk003 (海寒) 2015-11-01 02:49:00
小偷會傷人這算腦補吧
結論就是賽亞人很可憐,只是走過去他就死了,怪我囉海陸的案子,以後應該會變熱門的國考考題XD
有些法律系大學畢業花了幾年考上法官,根本沒社會歷練然後當法官的大多作息規律,生活圈子封閉,根本不食人間煙火,才有那麼多恐龍判決
pink說的其實只會差在是故意或過失而已,就只是量刑
輕重不同而已,重要的還是要看能否成立正當防衛,只要成立,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階層過不去,一切就結束了XD所以結論就是:司改請加油~揪咪再幫法官說個話好了,其實大家也不要都怪法官拉~很多法官可能也很為難,沒讀過法律的可能不清楚,刑法跟數學一樣都有一套公式叫犯罪三階理論,裡面寫好
作者:
ppc ( )
2015-11-01 03:09:00會被鄭傑父母告還求償
了罪各種犯罪應該怎麼去看是否成立、免責條件等等..法官或檢察官跟律師都是靠這一個公式在運作,公式不改,法官也只能照著判,所以有些法官也很為難,並不是大家想的權力真的這麼大,有的時候明知道這個人是垃圾,但就是沒證據,對方律師又咬著公式漏洞,他也沒辦法阿GG~所以重要的是法要如何修,才能夠盡量讓公平正義回歸,所以立委請不要再吃便當了,快點起來看看哪些法要修好嗎?
很常聽到有人說台灣的醫療有世界水準 台灣的司法卻沒聽有人這樣說過
作者:
brass (黃銅)
2015-11-01 06:01:00照公式判?那寫隻程式就好啦。要法官幹嘛
因為公式裡面有上下限可以去選擇,但是還是只能在區間內去做調整,沒辦法有太大的改變。
而且很多東西的判斷也並非用一個if else就可以解決像是證據力的判斷,進一步的蒐證,檢察官與律師所提攻防的爭點等等...這些都有它經驗與專業判斷存在,如果這世界都這麼單純,那早就天下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