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zuki (入贅桧月家,我妻彩花)》之銘言:
: 原文刪除,容赦
: 我並非護家盟,雖然我是基督徒。
: 同性戀婚姻我作為基督徒反對,但是我國家要怎麼做,是別人的事情,我們的宗教就是反對。
: 我對同性婚姻反對,但是他們要結婚是他們自己的事情,要爭取稅收優惠?這個自己去爭取吧。
: 同性戀只要和我們井水不犯河水,他們愛剛剛好磨豆腐,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但是我絕不認同
: 這樣的選擇。
: 剩下的問題就是,我們能否拒絕服務,他們不能要求要在我們的教堂舉行婚禮,也不可以說那些
: 拒絕服務同性戀的婚禮業者,糕點業者等歧視。他們也是有他們的觀點阿,你總不能去吃素的地方
: 靠北人家不提供葷菜阿。
這個問題很有趣,
台灣結婚不用在教堂舉行儀式,而是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所以教堂要不要辦婚禮,那是你們自己決定的,但我支持同志基督徒進行對話。
畢竟我認為耶穌不會支持這種沒有寬容與愛的教會。
: 領養兒童我絕對反對,這個社會問題了。
: 眾所周知,兒童是家庭的禮物,家庭只有男女結婚才能構成。
: 雖然一個家庭會出很多問題,例如夫妻關係不和,或者新北。
: 但是同性戀不是家庭。
: 不孕家庭是仍然趨近於一個家庭,只是生不了。
: 同性戀無論如何都和真正的家庭差太多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本來這些理應被收養的孩子,其實都是同志從父母身邊搶走的?
如果生父母能提供完整的家庭功能,當然就不需要輪到同志來收養。
但就是因為生父母不能提供照顧與教育才會需要讓人收養阿。
而台灣的收養目前以異性戀來說,還是無法照顧每一個孩子。
你的意思沒有配對成功就不管他們嘛?
真的不想被同性伴侶收養,你大可以去教會動員,教他們把孩子都收養完就沒事了。
: 福利院雖然也不是家庭,兒童被留在福利院很可憐。
: 那我們應該讓同性戀患者來領養兒童嗎?這樣可以給孩子一個家嗎?
: 不是的,家庭的問題可以家庭解決,我們應該宣導家庭和睦,父母責任。
: 至於孤兒我們不能把他們從一個冷清之地推向一個火坑,這不是解決辦法。
: 至於兒童福祉法為什麼要規定收養條件就是這樣,我們要保障孤兒的權益。
: 我們應該把他們帶到家庭去,而不是另外一出虛假的戲劇。
: 我知道這樣很難,或許這才是我們基督徒為什麼熱衷辦養老院和兒童福利院的原因。
: 在沒辦法的情況,盡量給兒童關愛。
首先,台灣不是叫做福利院阿,你是中國人?
另外,基督徒或許辦理許多養老院跟育幼院,但是這不代表你可以決定要讓誰收養阿。
而且育幼院的團體生活哪裡像是目前的家庭了,你是帶去哪個家庭?
: 最後說一句:同性戀我不贊同,但是這是你們的選擇,我只會說我認為是對的事情,
: 正如你們一樣。如果讓我投票我會棄權,因為我不想提你們決定,我決定了你們也
: 不會回歸正常。你們有稅務上的需求,這個你們可以自己訴說自己的難處,反而
: 更加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