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314 (暫無)》之銘言:
: 我很困惑啊
: 既然某些人認為同性戀都很淫亂、性關係複雜、都裝 ADSL 很噁爛
: 那為什麼又反對他們有結婚的權利,建立穩定伴侶關係?
: 有卦?
沒卦
因為真相就是男男性行為本身就是愛滋病的高風險族群
你看國外愛滋病相關研究就會看到
men sex with men
看得懂嗎?
所以幹屁眼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危險
除非你戴套
至於為什麼幹屁眼那麼危險
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總之呢
讓同性戀 (尤其甲甲)可以結婚
絕對不會降低男男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機會
可以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