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喊性權不顧性安全只談情慾不顧兒少保護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1-01 20:05:52
1.媒體來源:
番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高喊性權不顧性安全只談情慾不顧兒少保護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訊)十月台北彩虹旗飄揚,今年同志大遊行主打「年齡不設限」,宣稱「青少年與
老人都因為社會對年齡的期待與要求,因為不可及不宜生育,而被忽略情感或情慾的需求
」。然而,同運團體在強調情感情慾年齡不設限時,忽略了現行法令對兒少的特殊保護原
則。信心希望聯盟強調,台灣性侵的受害人中兒少佔六成以上;男性的性侵受害人中,未
成年的比例更高達八成。社會不應只關注兒少的「性權」,更應該重視教導身體界線、侵
害防治保護等「性安全」觀念。
信心希望聯盟表示,在自由自主與特殊保護二者間,社會必須取得平衡。錯誤的宣導不僅
影響青少年的健康兩性觀念,還可能讓青少年誤觸刑法。主張青少年性權卻不顧性安全,
只談青少年情慾而不顧兒少保護,是對下一代不負責任的作為。
我國現行的法律與世界各國(如韓國、日本、新加坡、美國)一致,對青少年的性行為皆
採取「特殊安全保護」立場。法律上未滿16歲之男女,不具「性自主權」,故我國刑法
227條對14與歲以下,以及14-16歲的青少年發生性交或猥褻行為,視為犯罪並處以重刑。
(見表一)即便是雙方合意,亦有犯罪之虞。一味宣達「年齡不設限」可能致使青少年無
意間違反刑法「準強制性侵害罪」。
事實上,台灣的兒童與少年的確常成為性侵犯罪的受害者,需要特殊的保護。根據衛福部
資料顯示: 過去三年,台灣性侵受害人中有六成以上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男性的性
侵受害人中,更有高達八成為未成年人。(見表二)
除刑法性侵罪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以及「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特別法中,也對兒少採特殊保護原則,對涉及兒少性行為的
犯罪從重量刑。
信心希望聯盟再次強調,青少年作為國家社會應保護的特殊群體,在法律上除有兒少法等
專法保護,有刑法對涉及侵害情況加重刑罰,世界人權宣言亦宣告十八歲以下的兒童有受
到社會特別照料與協助之權。
因此,台灣應該加強在學校教導兒少身體的界線與安全保護,使他們免於受到不當侵犯;
並加強發展情感與安全的防護網。在同運團體高喊「年齡不設限、青春自主」的此刻;社
會不應只討論青少年情慾解放的「性權」,更應該關注保護兒少的「性安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yam.com/yam/life/20151030/20151030361426.html
5.備註:
這次同志大遊行的訴求之一,是廢除刑法第227條
個人覺得滿誇張的!
================================================
http://i.imgur.com/XWjJXmm.jpg
自由 自主多元
解放身體自由
兒少性無罪
廢除刑法227
================================================
刑法第227條,是規範與未成年的合意性交
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刪除這條之後,不就是可以開心地與小男(女)童合意性交
這種訴求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這麼需要小鮮肉嗎!!
附帶一提,目前台灣最小的愛滋病患者
是一名13歲的小男童
是被一個5X歲的男性大性交傳染的
誇張吧!
作者: handsomeKim (林北)   2015-11-01 20:06:00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5-11-01 20:06:00
甲甲
作者: ansfan (vanessa)   2015-11-01 20:06:00
玻月工
作者: ayann718 (如果愛)   2015-11-01 20:07:00
你怎麼知道不是來反串的
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2015-11-01 20:08:00
柱柱姐有說 請多尊重包容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01 20:08:00
牠們不把台灣搞到破產不會善罷干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01 20:09:00
來了來了每年的例行性崩潰秀來了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11-01 20:09:00
甲甲崩潰秀來了
作者: KobeEatShit (劉德鴻)   2015-11-01 20:13:00
支持多元獸交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01 20:14:00
補血 甲甲又開始崩潰了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15-11-01 20:14:00
支持宣導性安全,反對恐同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5-11-01 20:14:00
補血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1-01 20:15:00
#1LoUFU91 這不是喜歡cosplay律師的護家盟亂源嘛wwwwwwww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17:00
上次不是要改國小課本,沒偷渡成?性玩具同志也有百款人,有些用意不夠單純個人贊成同志針對平權議題發聲但不能干預我國青少年保護法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5-11-01 20:20:00
崩崩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5-11-01 20:21:00
還好上次有擋下來 不然不知道會有多少學生被洗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01 20:21:00
少女遭辱30次 父提告驚知愛女劈腿
作者: withjusaka (鷹揚虛空)   2015-11-01 20:21:00
觀念正確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21:00
十六歲是個界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01 20:22:00
推文的大家好像不怎麼在乎啊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23:00
性別意高性別意識成熟,性生理和性心理成熟
作者: shrincault   2015-11-01 20:24:00
可是國中就開始看A片了 怎麼辦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25:00
自主選擇性伴侶,那問題較少
作者: Cervelo1995 (........)   2015-11-01 20:26:00
...這什麼白癡內容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26:00
青少年啥還搞不清,偷嚐禁果那得病或懷孕,誰要負責少點傷心的父母不是很好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1-01 20:28:00
你說的是加強性教育的問題 難道成年以後得病跟懷孕(非計劃內)就不是問題?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29:00
傷心的青少年父母成年後,比較有辦法負擔那通通不設限,七歲就做愛,看我國會如何,完了啦還有,人要因愛而性,不是剝奪他人的肉體,爽自己。
作者: shrincault   2015-11-01 20:36:00
沒人說不設限啊 那為什麼要16歲?16歲有能力負責嗎?怎麼不調高到30歲?30歲事業才算穩定
作者: fir761218   2015-11-01 20:36:00
1小孩子大多是因爲好奇
作者: shrincault   2015-11-01 20:37:00
30歲以後才能談有沒有負責吧 16歲是要誰負責?
作者: mis1114   2015-11-01 20:41:00
終於可以找蘿莉了嗎,甲甲不如自己說說要幾歲 只質疑16
作者: vuvuvuyu (翔)   2015-11-01 20:45:00
因愛而性是要講給誰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