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 小段,別告了!◎ 李政達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5-11-02 1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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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tteland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轉錄] 小段,別告了!◎ 李政達
時間: Mon Nov 2 13:10:16 2015
1.轉錄網址: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28869
2.轉錄來源︰
自由廣場
3.轉錄內容︰
小段,別告了!◎ 李政達
2015-11-02 06:00
103年11月,永昌石膏化工公司因涉賣工業級無水石膏給製造豆花廠
家,被新北市地檢署起訴,本案目前繫屬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承辦
女檢察官黃孟珊104年10月30日在臉書貼文,指稱段姓立委利用質詢
法務部干涉偵察、並召集食藥署將工業級無水石膏列為食品添加物,
使其變成合法添加物,對於食藥署的妥協,感到痛心及無奈,段宜康
立委跳出來嗆告黃檢察官。
筆者40年前曾在化學工廠製造石膏5年、製造豆花兩年,在民營化學
公司擔任研究員20年後,參加國家考試,分發入標檢局擔任化工技士
,曾經承辦石膏及各種石膏商品成分分析、鑑定。鑑於永昌石膏案件
爆發後,電視名嘴、化學教授紛紛在媒體發表臆測意見,以訛傳訛,
誤導公眾,因此筆者在103年11月20日投書自由廣場「黑心石膏檢驗
為食品級石膏 新北衛生局如何對商家交代」一文,加以釐清。
也因為該投書,今年10月29日筆者與食藥署高怡婷科長均被法院以專
家證人身份傳訊作證,筆者並當庭勘驗鑑定無水石膏之檢驗報告,因
庭訊時間所限,筆者未能當庭說明工業級無水石膏並未被列為食品添
加物,只有食品級無水石膏才可列為食品添加物,黃檢察官以為大勢
已去,次日在臉書貼文明志。因此再投書說明。
工業級無水石膏因為製法、鍛燒溫度的不同,有三種不同規格:第1
型無水石膏、第2型無水石膏、第3型無水石膏,繫案的無水石膏屬於
第3型無水石膏。第1型和第2型無水石膏是真正完全無水,主要用於
工業用途和建材;但第3型無水石膏並非真正完全無水,它還含有水
分0.7%~1.5%,其化學分子式是CaSO4. 0.06~0.11H2O,用途為豆花
、豆腐、豆類製品、麵包烘培、醫藥、水泥配料、土壤改良劑,第3
型無水石膏的含水分0.7%~1.5%,是能使豆花發生凝結的關鍵因素,
如果使用真正完全無水的無水石膏,因為它無法使豆花凝結,就無
法用來製作豆花,因此無法當食品添加物。
含水0.7%~1.5%的食品級無水石膏,在豆花製造、靜置、凝固過程,
會將大豆蛋白質串聯成三度空間網狀凝膠狀,首先形成半水石膏(
別名燒石膏、燒石膏),接著再凝固成安定的二水石膏(別名二水
硫酸鈣、食用豆膏),無水石膏原料,做成豆花後,最終是以食用
石膏的二水形態存在豆花內,而非以原來無水石膏原料形態存在。
筆者曾用儀器分析市售的食用石膏、豆花粉之成分,發現都含有
0.4%無水石膏成分,但因為從來沒有人能檢驗出0.4%無水石膏成分
,因此過去從來沒有人知道合法的食用石膏裏面,卻含有0.4%非法
的無水石膏。
筆者檢驗更發現,便利商店麵包店販售的各種烘焙麵包、土司,早
餐店的饅頭,製饅頭、麵條的麵粉,泰半含有食品添加物無水石膏
,這是商業機密,知之者少。
在2004年以後,美國食品化學品法典(FCC)、世界衛生組織(WHO)、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日本食品添加劑JISFA、韓國KFDA、
國際E516標準、ISO22000、中國GB1982-2007等世界各國食品添加
物標準,陸續修訂規範,將食品添加物硫酸鈣包含二水硫酸鈣(食
用石膏)和無水硫酸鈣(無水石膏)。台灣衛生署官員在制定食品
添加物食用石膏標準草案時,引用日本食品添加劑公定書的二水硫
酸鈣資料,將日文譯成中文,譯者並未注意到日文版有添加註釋,
說明可以參照FCC、FAO等國外標準,包含二水硫酸鈣和無水硫酸鈣
在內;草案審查委員也沒有認真審查,糾正其錯誤,造成台灣食品
添加物硫酸鈣只有二水硫酸鈣(食用石膏),與國際標準脫節十年
。直到永昌石膏案件爆發後,食藥署應永昌石膏化工公司之聲請,
才在104年6月加以公告增列補正,使與國際標準接軌。
新北市衛生局、檢察官以為石膏若不是食用石膏,就統統認定為黑
心工業級無水石膏,整個事件從稽查、起訴、到法院審理,全是
誤會一場。基於不知者不罪,段立委為民服務,應展現有容乃大的
立委高度,放棄追究提告,讓事件平息,如此更能贏得社會民眾的
尊敬和支持。(作者為標準檢驗局退休化工技士)
4.附註︰
原來是檢察官出庭被石膏系der打臉,見笑轉生氣來著。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11-02 13:14:00
可借轉八卦嗎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4-11-02 13:14:00
檢察官的心態很要不得
作者: wetteland ( )   2014-11-02 13:14:00
當然可以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11-02 13:17:00
它馬的政府上台後所做所為全是一場誤會 幹
作者: zzzzjjlee (四Z二J)   2014-11-02 13:19:00
其實專家也說了,淨化過的餿水油是可以吃的,所以頂新真倒楣,躺著也中槍。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11-02 13:19:00
唉呀一場誤會所以捅了你 你就原諒人家嘛~~~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4-11-02 13:20:00
那檢察官真不知在搞什麼
作者: centra (ukyo)   2014-11-02 13:21:00
中天狂打這新聞說 不知道是發生什麼事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4-11-02 13:22:00
哇屋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11-02 13:23:00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5-11-02 13:24:00
檢察官 官耶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11-02 13:24:00
不告之後:心噓 怕法院認證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11-02 13:25:00
知法犯法 一定要堅持告下去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11-02 13:25:00
我覺得要告,一堆官大就自己為學問大的,該給點教訓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11-02 13:25:00
幹嘛不告 過幾年肯定拿出來靠北 當初段不敢告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11-02 13:25:00
我只覺得業者很衰就是了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11-02 13:25:00
人家女檢等著升官咧,打DPP有功
作者: DiAbLoE (?)   2015-11-02 13:25:00
當然要告阿 重點是檢調那種心態跟嘴臉 一副只有我對樣
作者: bangdian (伴點)   2015-11-02 13:26:00
臉書還一堆鐵藍見獵心喜狂轉新聞,大罵段不要臉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5-11-02 13:26:00
人家女檢察官有醫療相關背景 你又算哪根蔥?????
作者: deenband (菊)   2015-11-02 13:26:00
中天這幾天報的多開心,根本狂打段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11-02 13:26:00
就是因為他是檢察官 說的話有一定公信力 所以一定要堅持告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11-02 13:26:00
這個我一定告
作者: bangdian (伴點)   2015-11-02 13:27:00
新聞或FB留言裡面也有人做解釋,但不知是看不懂還不願看
作者: Lheavens (Lash)   2015-11-02 13:27:00
勿忘美國牛 歐盟國外也都那個標準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1-02 13:27:00
人母耶 是不會體諒一下嗎?
作者: 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   2015-11-02 13:27:00
告到他脫褲 拿不到退休金 這素質真的很要不得
作者: a11131031 (Jam)   2015-11-02 13:27:00
文組不意外 笑話鬧不完
作者: bangdian (伴點)   2015-11-02 13:28:00
然後媒體也一直帶風向,說得檢察官很正義、很可憐
作者: hie4949   2015-11-02 13:28:00
這種不告,哪天輪到自己被誣起訴就知道痛苦了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5-11-02 13:28:00
不懂裝懂 浪費社會資源 檢調該死
作者: triplee (none)   2015-11-02 13:28:00
那家公司也算不上什麼財團吧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5-11-02 13:28:00
不告的話段就被抹成KMT一樣的立委,除非檢察官道歉吧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11-02 13:28:00
當然要高 以正視聽
作者: skywithfish (廢墟)   2015-11-02 13:28:00
選舉到了 根本宇昌案劉憶如翻版 要拼升官上行下效
作者: theword (111)   2015-11-02 13:28:00
不告就傻了 白白被司法人員拿去跟當權者搖尾巴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11-02 13:28:00
輝文整天講檢察官素質濫,當然要告一下啊
作者: losel   2015-11-02 13:29:00
早就該跟國際接軌了,要求全面開放美牛美豬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5-11-02 13:29:00
不告一下 還以為自己是久利伸公平
作者: hie4949   2015-11-02 13:29:00
不是當事人都可以很輕鬆地說法官檢察官只是不懂,沒惡意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5-11-02 13:29:00
當然要告啊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1-02 13:31: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badkidXD (小許)   2015-11-02 13:31:00
幹 不告不就是承認自己有問題 告死這個沒知識的檢察官
作者: stupidHNG (stupid)   2015-11-02 13:31:00
重點根本不在這邊,而是這間公司不老實!去google 蘋果的報導你就會知道這間公司幹了什麼事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11-02 13:32:00
堅持告到底 一堆檢察官為政治服務 幹你媽的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2015-11-02 13:32:00
不知者不罪可以理解,但是既然不知一開始是在嗆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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