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y1234 (phy123)》之銘言:
: 現在房子土地幾乎都淪為商品
: 不是拿來投資販售,就是租屋穩收租金報酬
: 土地拿來做停車場給人租停車位還要開發票
: 但蓋好的房子租金收入是不用繳任何的稅金的
: 假設一般套房(台北)一個月1w好了,乘以5%的營業稅,一個月政府可以克到500元,一間套房一年即有6000的收入,足夠一個學童的一年營養午餐費用了
: 如果把全台灣出租的房間加上店面全部課稅的話,我們國家會變成多有錢呢
: 有八卦嗎
八卦就是
你只有你以為
你買東西的營業稅是賣給你商品的店家出的錢。
還有一個八卦就是
其實國稅局會幫店面屋主算租金所得
如果房東看窮人可憐要便宜租給窮人(或是無償)做生意賺錢
國稅局是不認帳的
國稅局會根據附近商家的店租來算店面屋主的租賃所得
(除非不做商業登記,國稅局才不查。)
所以有些店面,屋主寧願不租人,也不願便宜租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