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asesayuki (綾瀨紗雪)》之銘言:
: 如果保之前不知道自己有病
: 之後才去看醫生發現有病
: 那要怎麼辦
: 保險公司那群垃圾也會拒絕理賠嗎?
就理論上:
這種要全陪
若是你是先知道自己有狀況,但仍要保,而有先告知?
理論與學說上:
1.保險公司仍收下來沒有囉嗦,就當不擔心你這狀況,當一般約
2.保險公司收下來,但會註明你的狀況豁免,以此發生事件不賠。
3.保險公司收下來,但因為你的狀況增加風險,所以保費收高一點。
4.拒保
實務:
先收下來,然後啥都不管,到時候用啥126條打發你。
你的告知成了你單方面的自認以及承諾未來他們得以免賠的單方行為,超棒的!
反正十趴利息他們也不是賠不起
至於你先支出幾十萬到十嘎不過來面臨賣房子的危險,
法律又沒規定他們要賠.......
只好自力救濟了.........